景德鎮市昌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景德鎮市昌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景德鎮市昌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景德鎮市昌江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昌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景德鎮市塘塢路2號三樓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法規,起草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養老、失業、工傷及其補充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區表彰獎勵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參與區級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非公有企業人才、農村鄉土人才選拔認定和培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負責國(境)外人員來我區就業管理服務;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人員和企業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制定區直機關績效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實施區直機關績效管理的具體工作,開展績效管理業務培訓,指導各鄉鎮(街道)組織開展績效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區人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制度辦法,開展全市人社公共服務業務培訓,指導各鄉鎮(街道)抓好人社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管理,對全區各級人社公共服務平台進行考核評價。
(十四)負責全區組織實施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十五)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六)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相關職能。
(十七)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對局機關政務、事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公共關係、機要交換、信息與宣傳、建議提案辦理、文書檔案管理、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全局財務、資產和機關後勤、信息化建設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人員和企業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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