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景寧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是主管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寧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景寧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完成縣委、縣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單位綜述,主要職責,單位地址,

單位綜述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縣行政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在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縣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縣委的工作機構又是縣政府的工作機構,是縣委和縣府綜合管理機構編制工作的職能部門,掛靠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委,縣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規劃及計畫,制定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事業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綜合規劃,結構調整和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計畫綜合巨觀管理。
(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考試錄用、考核、培訓、調配交流、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等方面的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職稱改革工作,制定全縣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考試的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
(四)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編制全縣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計畫,貫徹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實施,縣直各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審核工作以及日常工資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政策的檢查落實。
(五)負責全縣轉業軍官及其隨調家屬子女的接受安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退伍志願兵、義務兵的安置工作;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錄用工作。
(六)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的推選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申報工作。
(七)負責全縣人才資源的統計、分析和規劃、開發管理工作。發展規範人才市場,綜合管理全縣人才流動服務機構。
(八)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並對勞動力市場進行綜合管理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
(九)依法制定全縣調整勞動關係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用工單位進行勞動監察,指導各類企業的勞動用工工作。
(十)負責全縣企業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和勞動契約簽證工作,負責審查集體契約,並對勞動契約進行管理。
(十一)對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巨觀管理,組織實施企業勞工報酬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對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總額進行巨觀管理,對本縣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實施。協調各類人員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的分配關係。
(十二)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培訓;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縣的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發證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技工學校,就業培訓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管理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
(十三)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政策;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十四)承擔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發布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險事業統計,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五)完成縣委、縣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機構編制委員會以及縣委、縣府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統一管理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族黨派、人民團體的機構編制工作。協調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二)研究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批縣黨政機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
(三)負責縣黨政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族黨派、人民團體以及各縣直屬事業單位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變動管理和增人指標的巨觀控制,具體審核,上報審批工作。巨觀監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配置。
(四)研究制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委、縣府直屬事業單位及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
(五)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年檢情況。
(六)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股級領導職數審核和新增人員的增員計畫審批工作。
(七)完成縣委、縣府和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單位地址

鶴溪鎮府前西路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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