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政府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路、水路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縣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
(三)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的最佳化和協調發展;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汽車租賃、搬運裝卸、城市客運、計程車、運輸服務、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公路、水路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港口岸線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縣管通航水域及渡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指導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路政、港政、航政、運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船舶(漁業船舶除外)和船用產品的法定檢驗工作;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航道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指導農村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台和融資機制的建設;指導水路交通規費的徵收與管理。
(七)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縣交通戰備日常工作,擬訂全縣交通戰備工作的有關制度政策和措施;負責制定全縣交通戰備建設規劃;負責擬訂全縣戰時交通保障計畫;指導編制重點線路、目標的戰時保障方案;配合部隊做好軍事行動中的交通保障工作。
(九)負責對外交往,開展交通運輸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協助、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縣交通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目標管理考核、通訊報導、信息化建設、會務、接待、車輛等工作,負責催辦各項決議、決定的落實。配合局機關有關科室依其職能開展的重要主題宣傳活動,承辦行業性新聞發布活動;負責承辦縣長交通信箱工作;按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局管幹部;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及人事檔案、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縣交通運輸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和愛國衛生、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運等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全縣公路、港口、航道建設年度投資計畫的意見;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報批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程建設年度預算資金計畫;會同相關部門籌集交通建設資金並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和各類經費核算工作;組織貫徹交通行業有關的財務會計制度;負責指導下屬單位國有資產及其財務預決算的管理、審核;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專項資金和直屬單位經費使用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與審計工作,組織編制各種財務會計報表,定期進行財務會審和經濟活動分析;組織對交通工程建設項目預決算和進行指導監督,配合審計機關做好交通運輸系統審計工作。組織管理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服務業務統計、預測和信息工作。
(三)工程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基本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並組織落實;參與公路、水運工程和站場的建設管理工作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培育、管理、規範交通建設市場,維護市場平等競爭秩序;參與或組織公路、水路工程、站場建設等基建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的審查、報批,及交(竣)工驗收;根據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撥款建議。負責縣管公路、水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的審批或報備工作;管理交通環保工作,負責縣管項目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防洪評估等協調工作;指導全縣交通建設行業信用管理工作、交通建設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對農村公路、民間交通橋樑進行技術指導和評估;監督檢查全縣公路、水運工程養護工作。
(四)運輸安全科。負責全縣綜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的組織工作,擬訂應急保障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有關安全生產大檢查,依法組織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查處;審定年度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目標管理考核指標、考核等級;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建設、安全管理人員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相關人員的安全資格審核工作;組織協調交通運輸系統防汛防台及其他自然災害的應急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渡口安全管理及監督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查處;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落實車站、港口(碼頭)治安工作。指導行業維穩工作;指導督促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擬訂公路與水路運輸、城市客運等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行業政策、制度和規劃,並監督執行;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運輸和搶險救災、軍運和春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運價政策並督促執行,協調全縣公路、水路運輸及相關工作。
(五)法制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法制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政策研究與擬訂;負責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論證和起草工作;負責交通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執行;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路政管理、運政管理、航政管理、公路水運養護管理的執法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和交通行政執法證的報審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統計工作;組織落實有關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行風建設、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供交通法律諮詢服務。承當交通運輸部門的行政審批職能。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下屬單位
公路管理局
運管稽徵所
港航管理所
長途客運公司
質量安全監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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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鶴溪鎮建設路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