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衝突法(戰爭法)條約中包含的使條約只適用於當事國,而且只有在所有交戰國都是當事國時才適用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遍參加條款
- 外文名:general participation clause
武裝衝突法(戰爭法)條約中包含的使條約只適用於當事國,而且只有在所有交戰國都是當事國時才適用的規定。
武裝衝突法(戰爭法)條約中包含的使條約只適用於當事國,而且只有在所有交戰國都是當事國時才適用的規定。為避免條約因非締約國參戰帶來的不利,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締結的武裝衝突法(戰爭法)條約,一般都規定只有當所有交戰國均為有關公...
②公約不但適用於締約國之間,而且在衝突一方不是締約國時,其他締約國在其相互關係中仍受公約之拘束;若上述非締約國接受並援用公約之規定,則其他締約國對該國之關係亦受公約之拘束,即公約取消了海牙公約中“普遍參加條款”的限制。...
普遍管轄原則的確立,是我國參與反國際犯罪鬥爭、行使捍衛整個人類權益之職責和履行國際法義務的必然要求。普遍管轄的對象是特定的,即僅限於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且在有關國際條約中我國聲明保留的條款涉及的罪行除外。...
2004年,中消協公開徵集保險業的不平等條款並邀請各方面專家反覆論證後,在年底提出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4條壽險和6條車險點評意見,被媒體稱作保險業的十大"霸王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涉及免除保險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和排除消費者...
二、發展國際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三、促成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
《郵政法》第十五條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這個規定是按照交寄物品的重量來區分,因為現在快遞業務和郵政包裹業務中間有重合的部分,單純以...
20 考慮到普遍性原則和普遍地加入電聯的益處,國際電信聯盟應由以下各種成分組成:21 (a)在本組織法和公約生效前作為國際電信公約締約方已成為電聯會員的任何國家;22 (b)按本組織法第53條規定加入本組織法和公約的作為聯合國會員...
審查中出現較大分歧或遇到其他重大問題時,應當由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人或委託集體契約管理機構負責人主持召開由有關機構負責人共同參加的聯席會議,對有關條款進行研究,提出審查意見,報主管領導簽字。(4)綜合各方面意見製作“集體契約審查...
此次民事訴訟法的修改草案擬增加當事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循誠實信用這一原則,體現了立法者順應社會普遍關注和審判實踐中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維護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也同時保障了正常的審判秩序。本質 誠實信用原則是一項古老的道德戒律和法律...
雖然不是國際立法,對貿易當事人沒有強制的約束力,但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接受。實際上已成為國際經濟貿易的地為規範。進出口貿易契約中有關價格支付以及責任與風險轉移等方面的條款,一般須遵守或參照這些慣例。7、法律適用問題是進出口...
(a)免除協定參加方的公民有關居留和工作許可的要求;(b)通知服務貿易理事會。第六條 國內法規 1.在已作出具體承諾的部門,每個成員應確保所有普遍適用的影響服務貿易的措施,以合理、客觀和公正的方式予以實施。2.(a)每個成員應...
各州如不履行上述義務,聯邦可對之採取必要的措施。(註:見暫行條款第四條)第二十七條 (二)(關於對國小進行補助的條款,1985年3月公民表決予以取消)第二十七條 (三)聯邦餚權通過法令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的形式,為下述目的...
自那時起,工會在集體契約普遍推進、工資等專項集體契約實施、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契約試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據全總統計,到2006年底,全國簽訂集體契約共86.2萬份,覆蓋企業 153.8萬個,覆蓋職工1.1億人。但總的來看,集體契約制度在...
7 它是國際私法(衝突法)的“第一個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原則”8,是私法上的契約自由和私法自治原則在國際私法法律適用領域的必然體現。1865 年《義大利民法典》在立法中將意思自治原則明確地列為處理契約準據法選擇的首要原則,至此以後,...
經銷方式在進出口貿易中是被普遍採用的基本方式之一。國際貿易經銷協定書是在出口企業與國外經銷商之間簽訂的。國外經銷商是受供貨人委託,在國外一定地區(和一定時間內)銷售某種牌號或商標的商品,按實際交易額收取佣金的商號或商人。經銷...
根據國會對修正案展開的辯論和當時普遍的習慣和認識,對國會通過和各州批准修正案的意圖也有著多種不同的詮釋。這一條款已經出現的一些主要問題包括:條款在何種情況下包括美洲原住民,非美國公民在美國合法居留期間如果產子,孩子是否可以...
過渡條款。該協定目的是為了普遍採用一種統一的發明專利、發明人證書、實用新型和實用證書的分類系統,在工業產權領域建立較為密切的國際合作,協調各國在該領域的立法工作。該協定建立了國際專利分類系統,把技術分為8個部和69,000個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