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險費率

普通險費率指企業財產保險中適用於商店、學校、建築工程、線路等不屬於工業險、倉儲險的一般企事業的費率。

普通險費率分五項:(1)公園、動物園、辦公室、學校、託兒所、圖書館、醫院、銀行、氣象台、出版社(不附設印刷工場) 、郵電局等;(2) 一般商店、飲食店、菜場、供銷合作社門市部、綜合修理門市部、旅館、浴室、文化娛樂場所、展覽館、體育館、電視台、廣播電台、飛機場、火車站、輪船碼頭,農場、林場、牧場、養雞場、汽車站、研究所、電腦室、縮舍等; (3)石油商店、化工原料商店、油漆商店、染料商店、化學試劑商店、電氣焊門市部、輪胎修補門市部、膠鞋修補門市部、彈花網套門市部、廢舊物資收購站、汽車加油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化驗室、花炮(爆竹)商店; (4) 建築工程——建築工地上正在建築的建築物、材料、設備,以及工地上施工單位的財產及儲備材料、設備;(5)供電高壓線路、輸電設備及電信線路。以上(1) 至 (5) 項現行費率為:1‰、2‰、3‰、2‰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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