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職工收入,是泛指我國企事業、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工作人員等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普通職工收入通常用來反映國家經濟和社會財富分配、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盈利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職工收入
- 外文名:The income of ordinary workers
- 概念:我國普通職工收入分析
- 類別:經濟
- 目的:提高職工收入
- 方法:通過分析,政策調整
提高職工收入
積極促進職工工資提高
邱小平:為了促進企業提高普通職工工資水平,我們主要採取了這樣幾方面的措施。
第一,指導督促各地及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06年全國有29個盛區、市調整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9個省區市連續兩年進行了調整,是調整範圍最廣、調整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國有30個省區市頒布實施了小時工資最低標準,同時各地還加大了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的監督檢查力度,最低工資標準得到了較好的落實。
第二,積極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指導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與工會組織、企業組織協調配合,積極引導推動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在非公有制企業集中的地區,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覆蓋範圍在逐步擴大。
第三,建立和完善了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發揮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巨觀指導作用。目前,全國除極個別省份外,已全部建立了工資指導線制度。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也在全國中心城市穩步實施。
第四,積極指導各地調整煤礦井下艱苦崗位的津貼標準。去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會同發改委、財政部聯合下發了調整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標準的有關通知。目前全國有19個盛自治區、直轄市發布了實施意見,調整實施了本地區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標準。
研究完善經營考核政策
邱小平:第一,應按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要求,規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收入,研究確定管理者與普通職工收入的合理比例關係。
第二,在考核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經營業績,決定經營者收入的時候,應該將普通職工工資收入作為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組成部分,一併加強考核。
加大壟斷行業改革力度
邱小平:第一,解決壟斷行業收入高的問題,一方面要採取措施,促進非壟斷行業的企業職工工資收入逐步提高。另一方面,對壟斷行業的高收入加以有效調控。解決少數壟斷行業工資收入水平過高的問題,最根本的是要加大壟斷行業改革力度,真正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引入競爭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壟斷問題。
第二,要調整國家和企業的分配關係,建立和完善對壟斷企業的特別收益金制度和上繳利潤制度。據了解,目前國資委等有關部門正著手在中央企業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對於壟斷企業利潤,國家將按一定比例進行收繳。
第三,要完善並嚴格實行工資總額控制制度。研究探索對壟斷行業平均工資實行限高封頂的辦法。在新的調控政策出台前,繼續執行對工資水平達到兩倍於社會平均工資以上的國有企業,從嚴審批工效掛鈎方案的政策。
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邱小平:工資集體協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職工民主參與分配、形成工資共決機制的重要制度手段。這也是市場經濟國家在企業工資分配方面的通行做法。近年來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與企業組織密切合作,推動這項制度在企業逐步建立,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在推行這項制度的過程中,確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說目前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義務規定得不是很明確,對工會有權代表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也規定得不是很明確。目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企業工資條例。我們將把這些問題作為在工資條例里重點要解決的問題,通過立法來彌補法律制度的缺陷。相信隨著有關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將在我國各類企業得到更加廣泛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