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州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擬訂行政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強縣、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對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進行查處和指導,查處督辦轄區內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裁決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工作。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有關反壟斷調查及執法工作。指導縣內註冊企業的反弄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價格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對轄區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價格行為,執行國家規定作價原則、辦法、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執行,監督提價申報制度,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執行,監督明碼標價的落實。
(七)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據授權承擔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相關備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食鹽生產、經營、消費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開展食鹽日常監管,專項整治、監督抽查和快速檢測工作。建立問題食鹽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加強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導特種設備應急能力建設。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指導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安全監測、檢查和處罰。
(十八)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的制定,負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工作。
(十九)負責促進全縣民營經濟發展,開展民營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創新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負責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二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標準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營業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管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7、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推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更好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加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營企業守法經營、做強做大。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全縣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
2、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通報、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論證,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論證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承擔綜合協調機關行政工作。負責文電、信息、信訪、統計、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及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編制本部門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編制預決算、預算執行及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工作。承擔單位財務及票據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人:程馳(辦公室主任)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337號三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政策法規股
職責:承擔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複審和聽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和法制宣傳工作;指導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人:黃德雲(綜合執法大隊食品藥品綜合執法中隊中隊長、政策法規股負責人)
辦公地址:原質監局三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行政審批服務股
職責:承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工作。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縣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牽頭社會組織信用建設和監管。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牽頭協調“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
負責人:吉木友色莫(行政審批服務股股長)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三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股
職責:承擔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網路交易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貫徹落實、宣傳國家的價格方針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契約信用建設。承擔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培訓和專利執法檢查工作,協調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編制專利實施開發計畫,組織指導專利技術推廣套用,促進專利技術成果轉化;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專利信息網路平台建設,組織討論學術論文評選和推薦。組織和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地理標誌產品、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承擔馳名商標保護工作。依法保護專利權。組織調處專利糾紛。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開展廣告整治。指導廣告業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負責人:岳玉芬(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股負責人)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337號四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計量標準質量監管股
職責:承擔質量強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產品(商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商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有關產品(商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組織和參與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承擔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認證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推動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計量行為。
負責人:吉芳(計量標準質量監管股長)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337號二樓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職責:承擔對有關部門和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擬訂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負責人:肖紹彪(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337號三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股
職責:承擔生產環節、流通及餐飲服務領域的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管。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流通及餐飲服務領域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白酒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作。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消費等各環節全鏈條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食鹽生產質量、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食品安全形勢,依據授權承擔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相關備案管理工作。
負責人:窩底依發(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人)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337號二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綜合監督管理股
職責:承擔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法定標準和分類管理目錄;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質量安全;實施藥品流通管理辦法;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及教育培訓工作;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安全狀況調查、監測;承擔藥品、醫療器械、特殊化妝品生產經營行政許可審理和現場驗收。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管理辦法;承擔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範等認證的技術審查以及現場檢查、跟蹤檢查的具體實施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招標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人:李軍(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綜合監督管理股股長,兼任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337號四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職責:承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風險分析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負責人:石曉雪(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負責人)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337號二樓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現任領導
局長:阿什舍聰
辦公地址
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337號
辦公時間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