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縣交通局,普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省高速公路統一管理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格縣交通局
- 類型:交通局
- 地點:普格縣
- 工作:承擔全省高速公路統一管理等工作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省高速公路統一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及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制定交通運輸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指導全省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阿力子爾(局長):全面負責局內外工作,具體分管財務、辦公室、安全生產。
肖楚林(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交通安全、廉政建設、項目計畫、項目規劃、項目建設、工程質量、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養路隊、客運公司、汽車站。
周鴻(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工作,具體抓好交通安全、交通行政執法、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管理。
葛吉么爾洛(綜合股股長):負責出納及檔案管理工作,具體抓好交通科技、交通教育、計畫生育、工會、婦聯。
方仲良(農村公路勘測設計室主任):負責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程實施、工程質量、綜合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