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首制
- 外文名:Principate
- 使用國家:古羅馬
- 始於:公元前27年
- 終於:公元287年
起源,特徵,演變,
起源
公元前一世紀的羅馬共和國發生了連番的內戰,最後由屋大維掃除群雄,建立不可動搖的政治地位。由於羅馬共和在傳統上,一向厭惡“國王”的稱號,於是屋大維便在共和國的架構上,讓第一公民同時擁有傳統的保民官、統帥等統治大權,並時常參與執政官的競選。最後,屋大維擁有了一系列的頭銜:終身執政官、終身保民官、大祭司長、首席法官和最高統帥。
特徵
雖然元首制時代的羅馬帝國領導人已經是一位終生執政的獨裁者,而共和時期的象徵——羅馬元老院——對於第一公民並不具備必要的抗衡之力,但元首制時期的羅馬皇帝仍需經過元老院的附議,法案才得以成立。並且當前任皇帝去世之後,即使國家群雄發起內戰奪權,繼任皇帝也必須經由元老院的認可,才算是法理上的羅馬皇帝。公元69年的維斯帕先皇帝受軍隊擁立為帝之後,朱利亞·克勞狄王朝終結,羅馬元老院便以共同決議的方式,明文訂立了羅馬皇帝的各項權力。從現今的銅版銘刻殘本中,後人可以得知元首制下的皇權特徵:皇帝的權力基礎系由元老院和人民的授予,而非天授。 皇帝沒有整體與無所不包的權力,系由若干個別的執權,如行政、立法、外交、任免大權的集合,包括人民對其所生的威望。 皇帝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亦即“法律超越於皇帝之上(Leges super princip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