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經市機編委批准成立於2003年3月18日,於2004年4月由原普寧市衛生防疫站分拆後正式運作。 中心編制 82名,現在冊正式人員79名,其中副高職稱4人,中級職稱13人,初級職稱44人。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全市疾病監測,疾病預防與控制,計畫免疫及實施,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全市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衛生防疫培訓技術指導。
在歷年的防病滅病工作中,我中心(原市衛生防疫站)認真貫徹“以預防為主”方針,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開展傳染病防控以及各項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績,嚴重危害我市人民身體健康的脊髓灰質炎、霍亂、登革熱、瘧疾、流腦、乙腦、狂犬病等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在我市基本消除了地氟病和碘缺乏病,消滅了絲蟲病,同時在防控非典和禽流感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為我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社會經濟的穩定和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地區:廣東省普寧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科教信息及質量控制科等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疾病、媒介生物的調研、監測、預測預報工作,組織對重大疫情、傳染病暴發流行的調查研究,制訂控制的對策和措施。
(三)負責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反饋及疫情報告。
(四)實施計畫免疫接種規劃,開展疾病防治工作;開展相關技術的科研、諮詢和公眾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指導。
(五)負責突發事件、違法案件的現場衛生學調查和採樣工作;開展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做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的監測工作。
(六)負責衛生工程設計監測及衛生工程、相關產品的衛生學評價,承擔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專項抽檢、產品檢驗、衛生學評價工作。
(七)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檢驗和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市區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檢驗業務,承擔有關單位委託的檢驗任務。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疾病預防控制任務。
(二)負責疾病、媒介生物的調研、監測、預測預報工作,組織對重大疫情、傳染病暴發流行的調查研究,制訂控制的對策和措施。
(三)負責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反饋及疫情報告。
(四)實施計畫免疫接種規劃,開展疾病防治工作;開展相關技術的科研、諮詢和公眾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指導。
(五)負責突發事件、違法案件的現場衛生學調查和採樣工作;開展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做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的監測工作。
(六)負責衛生工程設計監測及衛生工程、相關產品的衛生學評價,承擔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專項抽檢、產品檢驗、衛生學評價工作。
(七)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檢驗和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市區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檢驗業務,承擔有關單位委託的檢驗任務。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疾病預防控制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設8個科(室、部),均為股級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各科(室、部)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人社、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做好黨務、文秘、財務、檔案、保密、工青婦、計畫生育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常用儀器的維修、防治藥物、器械、衛生材料的採購、供應和保管工作。
(二)科教信息及質量控制科(加掛健康教育科牌子)
負責宣傳、科研、培訓、健康教育、學術交流工作;負責疾病控制系統衛生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做好各項檢測質量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預防醫學門診部
負責從業人員和其他人員的健康體檢,開展流行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職業病的諮詢、診斷、治療,做好預防注射服務和預防藥物的供應工作。
(四)流行病及寄生蟲防治科
負責傳染病(除免疫規劃科管理疾病外)的控制監測規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計畫、愛滋病預防控制計畫和寄生蟲病控制、監測計畫的組織實施;對重大疫情、傳染病暴發流行組織調查和處理;開展急性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調查研究和監測工作;負責愛滋病疫情的調查處理;負責HIV抗體檢測實驗室進行質控及評價;負責寄生蟲病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開展消殺滅服務工作;協助市愛衛辦對全市城鎮除“四害”工作進行考核鑑定,負責疫情資料的統計上報工作。
(五)免疫規劃管理科
實施計畫免疫接種規劃,負責脊髓灰質炎、麻疹、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乙腦、風疹及新生兒B肝等疾病的預防控制;負責免疫接種異常反應及事故的調查處理、有關生物製品質量效果評價和效果監測;開展疫苗可預防疾病的防治、監測;負責冷鏈管理工作。
(一)辦公室
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各科(室、部)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人社、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做好黨務、文秘、財務、檔案、保密、工青婦、計畫生育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常用儀器的維修、防治藥物、器械、衛生材料的採購、供應和保管工作。
(二)科教信息及質量控制科(加掛健康教育科牌子)
負責宣傳、科研、培訓、健康教育、學術交流工作;負責疾病控制系統衛生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做好各項檢測質量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預防醫學門診部
負責從業人員和其他人員的健康體檢,開展流行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職業病的諮詢、診斷、治療,做好預防注射服務和預防藥物的供應工作。
(四)流行病及寄生蟲防治科
負責傳染病(除免疫規劃科管理疾病外)的控制監測規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計畫、愛滋病預防控制計畫和寄生蟲病控制、監測計畫的組織實施;對重大疫情、傳染病暴發流行組織調查和處理;開展急性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調查研究和監測工作;負責愛滋病疫情的調查處理;負責HIV抗體檢測實驗室進行質控及評價;負責寄生蟲病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開展消殺滅服務工作;協助市愛衛辦對全市城鎮除“四害”工作進行考核鑑定,負責疫情資料的統計上報工作。
(五)免疫規劃管理科
實施計畫免疫接種規劃,負責脊髓灰質炎、麻疹、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乙腦、風疹及新生兒B肝等疾病的預防控制;負責免疫接種異常反應及事故的調查處理、有關生物製品質量效果評價和效果監測;開展疫苗可預防疾病的防治、監測;負責冷鏈管理工作。
(六)公共衛生科
實施有關食品安全、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相應的管理和監測工作;負責健康相關產品的檢驗受理及衛生學評價;參與對食物中毒、違法案件的現場衛生學調查;負責有關部門的專項抽檢工作;實施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控制、監測計畫;負責相關衛生監測資料的統計上報工作。
(七)職業衛生科
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應的監測工作,負責相關新產品、新材料的檢驗受理及衛生學評價,參與慢性職業中毒、放射性事故的現場衛生學調查,負責從事有職業危害人員的健康監護和管理;做好相關衛生監測資料的統計上報工作。
(八)檢驗科
負責與健康相關產品、公共衛生、急慢性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檢驗監測、病因研究和相關產品的微生物、理化、毒理學實驗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