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路治所遺址在今舊普鄉政府駐地南側500餘米處,距縣城15公里。治所始建於元世祖十四年(1277年),初為招討使司治所,十六年改招討使司為宣撫司後,為宣撫司治所。
二十年,宣撫司改為普安路,遂為普安路治所,歷經百餘年。後又先後為普安衛、普安府、普安軍民府等官衙所在地。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治所毀於兵火。洪武二十五年建普安衛城後,衛治移駐,原治所從此逐漸衰落。
原路治建築規模及形制,史志均無記載,今存房屋多為清末及現代農舍建築,元代建築物基礎已不能指。遺址內尚有大小營盤、官井、石孔橋等遺存。遺址北面有古驛道延至“迎賓橋”。此外,村民房前屋後多有筒瓦等建築構件出露,年代未經鑑定。
原路治建築規模及形制,史志均無記載,今存房屋多為清末及現代農舍建築,元代建築物基礎已不能指。遺址內尚有大小營盤、官井、石孔橋等遺存。遺址北面有古驛道延至“迎賓橋”。此外,村民房前屋後多有筒瓦等建築構件出露,年代未經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