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陵公主(晉孝武帝司馬曜女)

晉陵公主(晉孝武帝司馬曜女)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晉陵公主司馬氏,(?——432年)中國古代東晉時期晉朝公主東晉孝武帝司馬曜之女,下嫁謝安孫子、謝琰之子謝混

義熙八年(412年),謝混因黨同劉毅,被劉裕誅殺,被迫與謝氏離絕。南朝宋建立後,公主降封為東鄉君,因“節義可嘉”,得以返回謝氏。

元嘉九年,東鄉君薨。

唐穆宗的女兒晉陵公主,見詞條金堂公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馬氏
  • 別名晉陵公主
  • 國籍東晉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建康宮
  • 出生日期:未知
  • 逝世日期:公元432年
  • 職業:公主
  • 信仰:佛教
  • 封號:晉陵公主→東鄉君
  • 父親:晉孝武帝司馬曜
  • 夫君謝混
人物生平,簡介,公主選婿,嫁予謝混,被迫離絕,終歸謝氏,家庭成員,相關史料,

人物生平

簡介

晉陵公主東晉孝武帝司馬曜之女,下嫁謝安之孫、謝琰之子謝混

公主選婿

晉陵公主剛到適婚年齡,父親孝武帝就為她選婿。對王珣道:“公主的夫婿只要像劉惔王獻之那樣就可以了。王敦桓溫之流雖好,但剛一得志便干預帝王家的事。”王珣答道:“謝混雖然不如劉惔,但絕不比王獻之差。”孝武帝對此很滿意。”但晉陵公主尚未來得及許婚,孝武帝便遇弒身亡。而後,袁山松有意將自己女兒嫁給謝混王珣袁山松說:“你別打‘禁臠’的主意!”

嫁予謝混

晉陵公主後嫁予謝混,生有兩女。
謝混後期在政場上黨同劉毅,為劉裕政敵。
義熙八年,劉裕劉藩入朝後公布劉毅罪狀,稱其與劉藩、謝混同謀不軌,謝混因此被下獄賜死。

被迫離絕

謝混死後,劉裕命晉陵公主改嫁出身琅琊王氏王練。公主雖堅決不從,但詔令命其必須與謝家離絕,且此時二女尚還年幼,公主無奈之下把謝混家事託付給謝混侄兒謝弘微。離開謝家後,公主曾多次要求回到謝家。

終歸謝氏

南朝宋建立後,晉陵公主被削去封號,降封為東鄉君,因“節義可嘉”,得以返回謝氏,此時距謝混逝世已經九年。回到謝家後,她驚奇地看到,謝家房屋如新,糧倉充盈,田畝比謝混在時還要多,不由感嘆:“謝混平生看重這個孩子(謝弘微),可謂知人,謝混算不亡了!”親戚朋友看到晉陵公主回家,紛紛前來拜訪,有人甚至為此流淚,感嘆謝弘微的仁義。
元嘉九年,晉陵公主離世。

家庭成員

公公:謝琰
姐妹:鄱陽公主下嫁王導曾孫王嘏
丈夫:謝混
女兒:唯有二女,一女嫁予殷睿

相關史料

《晉書·謝安傳附謝混傳》(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初,孝武帝為晉陵公主求婿,謂王珣曰:“主婿但如劉真長、王子敬便足。如王處仲、桓元子誠可,才小富貴,便豫人家事。”珣對曰:“謝混雖不及真長,不減子敬。”帝曰:“如此便足。”未幾,帝崩,袁山松欲以女妻之,珣曰:“卿莫近禁臠。”
《宋書·謝弘微傳》(卷五十八 列傳第十八◎王惠 謝弘微 王球)
晉世名家身有國封者,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弘微亦拜員外散騎,琅邪王大司馬參軍。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晉陵公主改適琅邪王練公主雖執意不行,而詔其與謝氏離絕,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混仍世宰輔,一門兩封,田業十餘處,僮僕千人,唯有二女,年數歲。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遷通直郎。高祖受命,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以混得罪前代,東鄉君節義可嘉,聽還謝氏。自混亡,至是九載,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業使,不異平日,田疇墾闢,有加於舊。東鄉君嘆曰:"僕射平生重此子,可謂知人。僕射為不亡矣!"中外姻親,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嘆息,或為之涕流,感弘微之義也。性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黨,恭謹過常。伯叔二母,歸宗兩姑,晨夕瞻奉,盡其誠敬。內或傳語通訊,輒正其衣冠。婢僕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小大,敬之若神。
九年,東鄉君薨,資財鉅萬,園宅十餘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有數百人。公私鹹謂室內資財,宜歸二女,田宅僮僕,應屬弘微。弘微一無所取,自以私祿營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樗蒱。弘微舅子領軍將軍劉湛性不堪其非,謂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譏之曰:「謝氏累世財產,充殷君一朝戲責,理之不允,莫此為大。卿親而不言,譬棄物江海以為廉耳。設使立清名,而令家內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親戚爭財,為鄙之甚。今內人尚能無言,豈可導之使爭。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後,豈復見關。」東鄉君葬,混墓開,弘微牽疾臨赴,病遂甚。十年,卒,時年四十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