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衛生局位於山西省晉城市城區太行南路997號,主要負責晉城市全市的醫療衛生等工作。下設辦公室、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組織人事科等多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衛生局
- 地區:山西晉城市
- 地址:山西省晉城市城區太行南路997號
- 郵政編碼:048000
- 辦公時間:8:00-12:00,15:00-18:00
主要職責,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定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關於衛生、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醫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組織實施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免疫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經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定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擬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健全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擬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及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貫徹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級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組織實施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免疫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經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定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擬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健全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擬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及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貫徹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級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全市衛生事業綜合性政策調研,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協調督促局機關政務工作,草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工作制度;承辦政務信息、文書處理、檔案、保密、保衛、接待、信訪和各種會議組織工作;綜合協調並指導衛生法制建設;負責市直衛生系統計畫生育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宣傳工作,組織協調衛生新聞報導和出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的管理工作。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
組織協調健康教育、負責全市農村衛生工作和初級衛生保健的規劃、技術指導與管理,負責城市社區衛生工作,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管理和運行機制,負責全市婦幼保健機構的管理,負責擬定全市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婦女兒童疾病的監測、防治及統計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擬定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實施方案,負責市衛生單位的人員調配、工資福利、人事管理及機構裝置,人員編制,職數申報等具體業務,負責衛生技術資格考試和專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離退休幹部和工人的服務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市衛生事業計畫的擬定管理,綜合平衡全市衛生事業經費的測算與分配,負責全市衛生經費的監督使用;負責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全市衛生資源配置。
負責全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確定,修訂並在自己職責範圍內進行管理,負責市直衛生事業財務預決算,負責衛生統計工作,控制局直屬單位的社會集團購買力,負責衛生系統車輛的申請、分配和管理。
負責全市大型醫療器械的購置;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負責衛生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考核;負責全市衛生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平衡及巨觀管理,負責衛生世行貸款項目工作。
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科
擬定衛生立法規劃,擬定食品、化妝品、放射、勞動、飲用水、學校、公共場所衛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並負責其衛生行政複議和衛生執法監督;負責《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的監督實施;負責市級衛生許可證的發放及全市衛生許可證的管理工作。
負責法定傳染病、流行性疾病、慢性非傳染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規、條例、標準和防治方案的擬定及組織實施;負責急慢性傳染病、寄生蟲病的防治、監測及疫情統計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擬定計畫免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疾病控制的器械裝備和防疫車輛,宣傳器材的計畫工作。
醫政科
負責醫院(含中醫院)的建立、裝置、床位和發展規劃的審定,負責廠礦企業、機關、學校及其它部門醫療機構的依法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社會辦醫、個體行醫的巨觀管理,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醫師、護士執業資格的認定、註冊工作,負責組織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和處理,依法對全市血液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醫院分級管理的規劃、指導和評審。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行業內部製劑、用藥不良反應、觀察臨床合理用藥工作;指導開展臨床醫學研究,負責全市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老中醫以及中醫藥古籍、文獻管理、研究工作的管理。
農村衛生管理科
全面規劃全市農村衛生改革和發展,研究擬定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政策性建設,指導農村衛生服務和業務工作;推進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和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化建立;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協調開展農村健康教育與健康保進活動,擬訂全市衛生支農和衛生扶貧等相關政策規劃,監督指導各縣區對全市加強農村衛生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
監察室
擬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衛生科研工作,組織開展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醫療科技技術準入管理;負責全市醫療衛生科研機構、重點科學、特色學科的建設;指導直屬中等衛生學校教育和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工作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
應急辦公室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組建全市監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提出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與有關部門協調建立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的管理制度,承辦救災、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組織協調荼,組織開展突發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護,指導各縣區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幫助和指導各縣共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