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的種類

時效從15天到20年分為以下幾種:
一、15天--非涉外訴訟抗訴期限
二、30天--涉外訴訟抗訴期限
三、60天--勞動爭議仲裁時效
四、1年--人身損害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未聲明、
                    延付或者拒付房屋租金、暫存物品丟失或者損壞
五、2年--正常的訴訟時效
六、3年--環境污染致人損害
七、4年--涉外契約糾紛、海事海商糾紛
八、20年--所有的糾紛經過20年,司法不予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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