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門縣統計局

易門縣統計局

易門縣統計局,根據《中共雲南省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和《中共玉溪市辦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易門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7號)精神,易門縣統計局是易門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易門縣統計局
  • 外文名:Statistical Bureau of Yimen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統計報表制度、調查方法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制定和實施全縣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審批企業事業組織及個人在本縣轄區內開展的民間統計調查活動。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制定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娛樂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資源、房屋、對外經濟貿易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五)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全縣的普查工作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
(六)完成上級統計部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組織開展社會經濟重大問題專項調查,及時報告本轄區突發性的經濟事件和重大社會經濟問題等方面信息。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和全縣統計資料庫工作;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街道及縣級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
(八)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指導全縣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工作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九)按規定管理所屬事業單位和派出機構各項工作,保證地方統計調查隊、普查中心及各鄉(鎮)、街道統計站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十)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統計執法大隊)。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宣傳統計法律、法規;審批企業事業組織及個人在本縣轄區內開展的民間統計調查活動;監督檢查統計調查對象貫徹落實統計法律法規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執行情況;受理轄區內統計違法案件的舉報,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預防和嚴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案件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二)綜合核算股。負責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綜合統計監測,分析、預測、預警、研判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運行態勢,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提出諮詢建議。管理和發布全縣性統計數據,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全縣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定期發布巨觀經濟監測指標,編印、發行《統計年鑑》及統計公報。負責文化產業、非公制經濟等增加值的核算和小康社會監測、人口變動抽樣調查、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監測、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等工作。
(三)社會經濟統計調查股。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能源、研發經費和投入產出統計調查,對生態文明建設指標、節能減排、單位GDP能耗、資源循環利用、公共機構能耗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人口、工資、勞動力以及社會發展等狀況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勞動力就業狀況、婦女兒童發展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全縣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鄉鎮情況等統計數據,並開展分析、研判;指導鄉鎮(街道)開展農業農村統計及基層基礎統計規範化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發展和社會管理統計監測評價工作。

行政編制

易門縣統計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
易門縣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易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易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易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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