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60%-95%,現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權證、股指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本基金投資於資源行業股票的資產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易方達資源行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代碼:110025
- 簡稱:易方達資源行業股票
-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本信息,資源行業界定,投資範圍,分配原則,申購費率,贖回費率,
基本信息
易方達資源行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投資比例: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60%—95%,投資於資源行業股票的資產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
投資理念: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資源供給與資源需求的矛盾將長期存在,資源稀缺性愈發凸顯,資源行業的長期投資價值逐步顯現。對資源行業中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上市公司進行重點投資,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資源行業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資源行業包括綜合性油氣企業行業、油氣勘探與生產行業、煤炭與消費用燃料行業、鋁行業、黃金行業、多種金屬與採礦行業、貴重金屬與礦石行業和新能源行業。新能源行業包括新能源生產行業、新能源技術設備行業、節能技術與設備行業和電池行業等。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後,還可以投資於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未來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分配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 ;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元)(含申購費) | 申購費率 |
M<100萬 | 1.5% |
100萬≤M<500萬 | 1.2% |
500萬≤M<1000萬 | 0.3% |
M≥1000萬 | 按筆收取,1000元/筆 |
贖回費率
持有時間(天) | 贖回費率 |
0-364 | 0.50% |
365-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