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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易性症的概念 易性症,舊稱易性癖,是指渴望以與自己被指派性別不同的另一種性別生活並為人所接受的心理現象(所謂被指派性別,指的是一個人在出生時依據第一性徵——即生殖器官的外形和構造特徵——而被醫務人員、父母和社會的約定俗成所分配或指定的性別。這種分配或指定,通常體現為在出生證明、身份證件等上面進行的性別標記)。易性症者通常對自己的被指派性別感到不適或不恰當,希望接受手術和荷爾蒙療法,以使自己的身體儘可能與自己的性別認同一致。
易性症群體是跨性別群體中的一部分。在這裡,需簡單地區分一下跨性別者與易性症者的區別。
跨性別者的性別認同和/或性別表達不同於其出生時的被指派性別,易性症者也是如此。不過,跨性別者可能會也可能不會通過化妝、異裝或醫學手段改變自己的性別表達和第二性徵,而且他們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對這種步驟感興趣。而對於那些長期堅持想要通過醫學手段改變自身性別表達和第二性徵的跨性別者,我們才稱之為易性症者。也就是說,易性症者是跨性別群體的一部分。
易性症的行為表現 易性症者通常對自己的指派性別感到不適或不恰當,往往作異性裝束,言談舉止與異性趨同,希望接受手術和/或激素療法,以使自己的身體儘可能與自己的性別認同一致。
歷史沿革 易性症最早在1835年由法國精神科醫生埃斯奎爾(Esquirol)報導。1949年,美國性學家考德維爾(Caldwell)正式予以命名。此後的幾十年里,易性症一直被視作一種精神疾病,易性症“患者”也被當作精神病人予以“治療”。這導致易性症長期被污名化,而隨之產生的跨性別恐懼現象,更是使跨性別者與易性症者遭受了許多不平等、不公正的待遇。
直到2018年6月,世界衛生組織發布《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11th Revision,ICD-11),從精神和行為障礙列表中刪除了與跨性別相關的類別,從此,易性症正式去病化。《ICD-11》計畫於2022年1月1日正式執行,這有利於提高公眾對於跨性別及易性症群體的科學認識,進一步消除歧視,促進性與性別平等。
易性症的成因 關於易性症的成因,學術界還沒有找到確切的答案。
生理決定論者認為性別認同是由基因、染色體等因素決定的。1995年,世界頂級自然科學學術期刊《自然》(Nature)刊登了一篇相關的論文,研究指出,在易性症男性體內,與雄激素髮生關聯的一些基因片段較正常人略長。
社會建構主義者認為,人天生並沒有性別認同,而父母及社會的期望會使不同性別的孩子受到不同類型的規訓,從而形成性別認同——美國心理學家魯賓(Jeffrey Rubin)曾隨機對30個新生兒的父母進行訪談,其中15對夫婦帶兒子,15對夫婦帶女兒。這些男女嬰兒的出生時長、身高、體重等指標沒有明顯差異,女嬰卻比男嬰更容易被父母描述為小巧、漂亮、可愛;男孩則更多地被描述為結實、警覺、強壯。這表明,性別角色的社會化在出生時就已經開始。父母及社會的期望會使性別不同的嬰兒受到不同的對待方式,例如,當男孩學走路跌倒時,父母會把他抱起,然後鼓勵他繼續學;女孩跌倒時,父母往往會給予更多的撫慰。長此以往,男孩往往形成獨立勇敢的性格,女孩則更易形成依賴性。孩子的性別認同也在這種潛移默化的過程中被建構起來。
亦有研究證實,易性症的形成與遺傳、生理、心理、環境等因素都有關係。
概念辨析 易性症與性別認同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是指一個人內心深切感受到的基於個人體驗的性別,可能與出生時被指派的生理性別相同(即順性別)或者不同(即跨性別),性別認同包括對身體的感覺和認知,也包括性別的表現形式或表達方式(包括著裝、言語、舉止等)。性別認同在人的一生中是可能改變的,並且可能通過不同的方式或形式來表現。二元的性別認同的觀念認為,一個人對於自身的性別認同非男即女,在生理性別、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各個方面都應當符合社會對某一種性別(即男性或女性)的期望。
然而,也有一部分人並不認可這種二元劃分,這其中的一些人可能是跨性別者或者非二元性別者。非二元性別者又包括間性人、流性人、性別酷兒等。所以,並不是所有不認可二元性別認同觀念的人都是易性症者。
易性症與跨性別 易性症群體是跨性別群體中的一部分,不是所有的跨性別者都是易性症者。
跨性別(Transgender)是一個概括性術語,指代性別認同不同於其被指派性別的個體或群體。被指派性別指的是一個人在出生時被分配或指定的性別。這種分配或指定,通常體現為在出生證明、身份證件等上面進行的性別標記。由於中國各類法定證件或文書上的性別選項僅有男女兩類,因此可以認為,在中國,被指派性別只能是男性或者女性。
在有關性別認同的心理狀態上,易性症與跨性別群體一樣,TA們的性別認同與自身的被指派性別不符。兩者的區別在於,易性症者通常對自身的生理性別和性徵感到十分不適或不恰當,希望接受手術和/或跨性別激素治療,以使自己的身體儘可能與自己的性別認同一致。而跨性別群體中不是易性症者的人則沒有通過醫學手段改變自己性徵的願望。
易性症與同性戀 易性症是一種性別認同現象,性別認同與性傾向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繫。性別認同是一種人的內在的意識,即認為自己是女性、男性、兩者皆有,或不認可二元性別論。一個人的性別認同可能與出生時被指派的生理性別相同(即順性別)或者不同(即跨性別)。而性傾向是指一個人對異性、同性、兩性或其他任何性別產生的持久情感,喜愛、愛情或性吸引的現象。
跨性別者可能認同為任何性傾向。如跨性別男性雖然性別認同是男性,性傾向卻未必一定是女性,其性傾向也有可能是男性或其他情況(雙性戀、泛性戀、無性戀等)。例如,當一個跨性別男性受性吸引的對象為男性時,我們稱這個人是跨性別男同性戀;同理,當一個跨性別女性受性吸引的對象為女性時,我們稱這個人是跨性別女同性戀。
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易性症者不一定是同性戀,同性戀者也不一定是易性症。
同性戀(Homosexual)是一種性傾向,是指在身體、情感或者性的方面會受到相同性別的人吸引的人。同性戀者認同自己的被指派性別,沒有接受跨性別激素治療和改變生理性別的願望。
易性症與異裝 異裝(Cross-dressing)只是一種行為表現,不是一種性傾向,也不是一種性別認同,因此異裝不等同於同性戀,也不等同於跨性別。
易性症者雖然也像異裝者一樣穿異性服裝、做異性打扮,但完全是出於性別認同,覺得自己是另一種性別的人,因此穿著異性服裝。而異裝者穿著異性服裝雖然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某種內心需求(如性興奮、參加變裝大賽或只是出於對異性裝束的審美偏好),但異裝者並不認為自己是屬於另一種性別的人。
判斷標準 中國大陸 目前,中國大陸對於易性症的去病化工作相對滯後,《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Chinese 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Disorders,CCMD-3)仍將易性症視作“精神疾病”。對於易性症的“診斷”,《CCMD-3》規定,在根據個體的生理和行為表現診斷易性症時,應排除其他精神疾病所導致的類似表現,無生殖器解剖生理畸變與內分泌異常;轉換性別的認同至少已持續兩年;不是其他精神障礙(如精神分裂症)的症狀或與染色體異常有關的症狀。
美國 2013年5月,美國精神病學會出版了《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5)。DSM-5去除了以往版本對於易性症的“性別認同障礙”診斷名稱,而改為“性別不安”(又稱性別苦惱,Gender Dysphoria)。這相當於將易性症“去病理化”,肯定了性別認同的“多元性”。性別認同的差異也不再有正常與不正常之分。
DSM-5關於性別不安的認定標準:
(一)兒童性別不安
A.性別表達與生理性別之間顯著地不一致,持續至少6個月,表現為下列至少6項(其中1項必須為診斷標準A1)情況:
1.有強烈的成為另一種性別的欲望或堅持他/她就是另一種性別(或對生理性別不同的某種替代的性別)。
2.男孩(生理性別)對變裝的強烈偏好或模仿女性裝扮;女孩(生理性別)對只穿典型的男性服裝的偏好,以及對穿典型的女性服裝的強烈抵抗。
3.對在假裝遊戲或幻想遊戲中扮演相反性別角色的強烈偏好。
4.對被另一種性別通常使用或參與的玩具、遊戲或活動的強烈偏好。
5.對另一種性別的玩伴的強烈偏好。
6.男孩(生理性別)強烈地排斥典型的男性化玩具、遊戲和活動,以及強烈地迴避打鬥遊戲;或女孩(生理性別)強烈地排斥典型的女性化玩具、遊戲和活動。
7.對自己的性生理特徵的強烈厭惡。
8.強烈地渴望第一和/或第二性特徵與自己體驗的性別相匹配。
B.該狀況與有臨床意義的痛苦或社交、學校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損害有關。
(二)青少年和成人的性別不安
A.性別表達與生理性別之間顯著地不一致,持續至少6個月,表現為下列至少2項情況:
1.性別表達與第一和/或第二性特徵之間顯著地不一致(或在青少年早期,則為預期的第二性特徵)。
2.由於與體驗/表達的性別顯著地不一致,因而產生去除自己第一和/或第二性特徵的強烈欲望(或在青少年早期,防止預期的第二性特徵的欲望)。
3.對擁有另一種性別的第一和/或第二性特徵的強烈欲望。
4.成為另一種性別的強烈欲望(或與生理性別不同的某種替代性別)。
5.希望被視為另一種性別的強烈欲望(或與生理性別不同的某種替代性別)。
6.深信自己擁有另一種性別的典型感覺和反應(或與生理性別不同的某種替代性別)。
B.該狀況與有臨床意義的痛苦或社交、學校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損害有關。
應對方法 心理疏導 易性症本身並不是精神疾病,但可能導致情緒低落、壓抑等精神問題,因此,易性症者可以通過心理疏導的方式疏解負面情緒。
易性症者由於性別不安、家庭不幸、情感缺失等問題,容易長期處於心理壓抑的狀態。因此,家屬和醫務人員應以真誠、平等的態度接納易性症者,給予充分的關心和理解,做好傾聽者,引導其將長期壓抑的情緒宣洩出來。
無論是醫務人員還是易性症者,都需要注意:易性症者的性別不安並不是自己的罪過,心理疏導並不意味著去改變易性症者的性別認同,也不是將二元對立的性別刻板印象強加到他們身上,而是協助其探索性別問題,設法減緩性別不安所帶來的焦慮。經過心理疏導後,有些易性症者可能不再需要進一步的激素療法或手術。
跨性別激素治療 跨性別激素治療(Transgender Hormone Therapy),是指透過外源性內分泌製劑的投藥,使易性症者的第二性徵與其性別認同相符,促成男性化或女性化的改變。
有些易性症者會追求最大程度的男性化或女性化,有些則對兼性(Androgyny)的表達感到輕鬆自在。因此,跨性別激素治療必須個人化,需要綜合考慮跨性別者的目標,其它身體疾病的狀況,藥物治療的風險與效益以及社會與經濟的問題。
對於那些不願徹底改變自己生殖器官和沒有能力接受性別重置手術的易性症者來說,跨性別激素治療可以緩解其性別不安。
根據北京同志中心(Beijing LGBT Center)發布的《2017年中國跨性別群體生存現狀調查報告》,在中國,62%的跨性別者(根據上文“定義”部分中對易性症者的定義,這“62%的跨性別者”即易性症者)有跨性別激素治療的需求,但獲取跨性別激素治療非常困難。跨性別激素治療的缺失導致了包括抑鬱、自殘在內的諸多高風險行為。
性別重置手術 性別重置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舊稱變性手術,是指通過外科手段(組織移植和器官再造)使手術對象的生理性別與其心理性別(即性別認同)相符,即切除原有的生殖器官,並重建與受術者性別認同相符的體表生殖器官和與之相匹配的第二性徵的醫療技術。它不只是對於生殖器官的切除與重塑,還需根據手術對象的具體需求輔以表形重塑,如喉結整形、乳房整形、面部柔化、面部剛化、除毛、植毛等,使手術對象的身體最終得以符合其性別認同。
在中國,易性症群體對性別重置手術同樣有較高的需求,但僅有14.8%有此需求的易性症者進行了手術。阻礙手術的原因包括經濟、年齡、信息、手術資源、相關證明等。
“跨性彆扭轉治療” 跨性別者(包括易性症者)可能因其性別認同被父母脅迫強制進行扭轉治療。跨性彆扭轉治療指為將跨性別者(包括易性症者)的性別認同改變為順性別而設計的一套干預措施或 “治療”方法,使用的“諮詢/治療方法”包括:精神分析療法、內觀療法、認知領悟療法、問題解決療法、厭惡療法、激素治療、藥物治療、催眠,甚至暴力的體罰和電擊治療。但是,沒有任何科學研究表明這類治療是有效的,也就是說,跨性彆扭轉治療沒有科學依據,是一種“偽科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2012)第51條規定:“心理治療活動應當在醫療機構內開展。專門從事心理治療的人員不得從事精神障礙的診斷,不得為精神障礙患者開具處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療。”對於心理諮詢人員從事心理治療或者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的行為,第76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執業證書或者營業執照。
截至2020年8月,我國已有多起有關“扭轉治療”的法律訴訟案件。遭受跨性彆扭轉治療的跨性別者(包括易性症者)均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
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府檔案 目前,我國社會公眾對於易性症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誤解和偏見。然而,如上文所述,易性症既不是病,也不是罪,與之相關的跨性別激素治療和性別重置手術也並非某種不正當的、“見不得人”的行當,而是有科學依據的、正規的醫學干預手段。無論是國際社會還是中國,都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或政策保護易性症者接受相關醫學干預的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無論是國際社會還是中國,都有關於易性症的大量科學研究成果。這些都對易性症和性別重置手術的去污名化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際社會 《世界人權宣言》
《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表明,人人生而自由,且享有平等的尊嚴和權利;每個人不分性別,均享有《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每個人在法律之前平等而不受歧視,均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人人均有權進行公正、公開的審訊;不同性別在婚姻方面均有平等的權利;每個人都有平等參加本國公務的權利;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
《日惹原則》
國際法學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ICJ)和國際人權服務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ISHR)聯合國際人權專家組制訂的關於將國際人權法套用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相關事務的《日惹原則》(The Yogyakarta Principles)從人權和反歧視的角度強調了跨性別者和易性症者有權獲得可能達到的最高的身體和精神健康水平,而不受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具體內容如下:
原則1:普遍享有人權的權利
所有人生而自由,平等享有尊嚴和權利。所有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人都有權充分享受所有人權。
原則17:獲得可能達到的最高健康水平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權獲得可能達到的最高的身體和精神健康水平,不受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是這一權利的基本方面。各國應該:
採取所有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確保人們享有可能達到的最高健康水平,不受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
採取所有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確保所有人都能夠獲得醫療保健設施、產品和服務,包括與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有關的產品和服務,並且能夠獲得自己的醫療記錄,不受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
確保保健設施、產品和服務的目標是提高所有人的健康狀況和應對所有人的需要,不受基於和顧及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對與之有關的醫療記錄要保密;
制訂和實施方案,以應對由於人們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而損害他們健康的歧視、偏見和其他社會因素;
確保所有人都被告知和賦權,使他們能夠自己做出真正基於知情同意的關於醫療保健的決定,不受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
確保所有性健康與生殖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和治療方案和服務尊重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多樣性,並且使所有人能夠不受歧視地平等使用;
幫助那些尋求與性別再造有關的人體改造的人獲得有資格的、非歧視性的治療、護理和支持;
確保所有保健服務提供者以沒有基於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的方式對待顧客及其伴侶,包括將其承認為近親;
通過政策和實施必要的教育和培訓方案,使在醫療保健部門工作的人能夠向所有人提供可能達到的最高水平的醫療保健,充分尊重每個人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
中國 對於易性症群體的權益保護
在2020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4屆會議上,在與防止基於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和歧視問題獨立專家互動對話時,我國代表團發言道:“中方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和暴力,包括基於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暴力和不容忍現象。”
我國法律中有多個條款禁止性別歧視,雖然並無“易性症”一詞,亦無“性別認同”與“性別表達”。但學術界基於法理推論,禁止性別歧視條款適用於易性症者,因為“性別”一詞理論上應當涵蓋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的少數群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在序言部分,確立了憲法是我國根本法的地位,指出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並要求“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因此,憲法關於公民(包括易性症者)享有平等權益的規定也應當在各地方、各領域貫徹。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第13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3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修正)第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第37條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學校和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女子在入學、升學、就業、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8修正)第4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第3條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教育權、參與權等權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等狀況等受到歧視;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並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健康狀況和情感需求;第17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禁止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第29條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未成年學生,不得因家庭、身體、心理、學習能力等情況歧視學生;第83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並採取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殘疾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對尚未完成義務教育的輟學未成年學生,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將其送入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第12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第13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15修訂)第3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其中的“性別”應當涵蓋女跨男、男跨女和性別酷兒及其“性別認同”與“性別表達”。同時,“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應該合理解釋為一個開放性語彙。因此理論上可以將性別表達納入這一條款所列的禁止歧視的理由。第27條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契約中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第62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07]第28號)第58條規定,禁止職業中介機構發布包含歧視性內容的就業信息。對於違反此項規定的職業中介機構,根據第74條之規定,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三倍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招聘廣告歧視跨性別者,受害人有權據此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使違法者受到行政處罰。還可以依據《就業促進法》第62條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我國法律支持已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的易性症者修改身份證性別。
根據公安部《關於公民變性後變更戶口登記性別項目有關問題的批覆》(公治〔2008〕478號)及《公安部關於公民實施變性手術後變更戶口登記性別項目有關問題的批覆》(公治〔2002〕13l號)的規定,易性症者手術後進行性別標記變更需要向公安局提交的材料有: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可能需要向申請人的原住地或原生家庭獲取);
3.國內三級醫院(即最高級的醫院)出具的性別鑑定證明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司法鑑定部門出具的證明;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等單位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
這些規定進一步表明如果易性症者在國外或國內縣級(含外省)以下醫院實施性別重置手術的,要有經縣市公安機關審核後的經各省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院出具性別認定證明;易性症者身份證性別項目變更後,應重新編制公民身份號碼,並在《常表》背面的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載欄中註明變更情況。其中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繳銷,並為其重新辦理居民身份證。公安部提供的指導如下:
1.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從受理申請到批准,在50個工作日內辦結。
2.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決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3.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憑上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的批件當場辦理變更手續。
對於性別重置手術的部委規章 早在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就發布了《變性手術技術管理規範(試行)》,規範了性別重置手術的技術審核和臨床套用管理,初步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性別重置技術管理規範(2017年版)》和《性別重置技術臨床套用質量控制指標(2017年版)》,將“變性手術”這一說法調整為“性別重置技術”,進一步規範了性別重置技術臨床套用,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詳見中文百科詞條
性別重置手術 )
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 在教育部門針對中國小階段的教育類檔案中,沒有明確提及易性症的概念,但是提到了有關性別意識和性別平等的教育。具體出現在公共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政策中,主要是從社會安全和公共衛生事故預防、性與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予以體現。具體內容涵蓋性別意識、性與生殖健康、性心理健康等基本知識。
《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國小4~6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模組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國中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高中年級
模組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國小中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中年級 高中年級 心理健康 第四單元:具有預防心理障礙和保持性心理健康的能力
了解性成熟的心理特徵;
認識自己的性心理變化;
增強性問題上的守法觀念。
全面性教育中性別平等的相關教學內容 學習目標 易性症是有關自我性別認同的心理現象。要正確認識這種心理現象,需要通過全面性教育,尤其是關於社會性別的學習,幫助兒童青少年獲得對於社會性別和性別認同的充分了解,學會尊重並理解跨性別及易性症群體,樹立平等包容、多元尊重的性別意識,減少易性症群體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和傷害。關於易性症的教育是全面性教育的內容之一,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雖然沒有直接涉及易性症的內容,但涉及到了性別平等相關的內容。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下的第1個主題“社會性別及其規範的社會建構”,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以上四個年齡段,具體學習目標如下: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1:了解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之間的差異十分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和生理性別,並描述這兩個概念的不同(知識);
► 反思對自己的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感受(技能)。
要點2:家庭、個人、同伴和社區都是了解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信息來源。
學習者將能夠:
► 說出了解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幾種信息來源(知識);
► 認識到對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看法受到許多不同信息來源的影響(態度)。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每個人看待自己的社會性別或向別人描述自己的社會性別的方式都是獨特的,應該受到尊重。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身份(知識);
► 解釋一個人的社會性別身份可能與其生理性別不相符(知識);
► 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會性別身份(態度);
► 欣賞自己的社會性別身份,並尊重他人的社會性別身份(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規範影響人們的生活。
學習者將能夠:
► 確定社會性別規範如何塑造身份、願望、實踐和行為(知識);
► 檢視社會性別規範如何產生危害,以及如何對人們的選擇和行為產生負面影響(知識);
► 認識到關於社會性別規範的信念是由社會構建的(態度);
► 認同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期待可以改變(態度);
► 在家庭、學校和社區的日常生活中採取行動,在社會性別角色方面產生更積極的影響(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1:敢於挑戰自己和他人的社會性別偏見很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回憶關於對男性、女性、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者有偏見的事例(知識);
► 認識到自己和他人的社會性別偏見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態度)
► 批判性地評估自己的社會性別偏見程度,並分析所在社區記憶體在哪些社會性別偏見(技能)
► 演練應對自己和他人的社會性別偏見的策略(技能)。
要點2:恐同和恐跨會對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造成傷害。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恐同和恐跨(知識);
► 分析導致恐同和恐跨的社會規範及其後果(知識);
► 認識到所有人都應該能夠愛他們所愛的人,而不必受到暴力、強迫或歧視(態度);
► 展示對受到恐同和恐跨傷害的人表示支持的方法(技能)。
如何從教育的角度看待易性症 成年人在兒童性教育中起到至關重要的引導作用。在當前社會,易性症者仍然面臨著許多無端的歧視和指責。成年人應當教育孩子樹立明確的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建立自我認同,客觀認識和對待自己;同時,也要教育孩子正確認識自己的性心理變化,使孩子具有預防心理障礙和保持性心理健康的能力,要讓孩子能夠識別容易發生性侵害的危險因素,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這就是說,成年人一方面要讓孩子懂得尊重易性症者的性別認同與性別表達,不對易性症者恐懼、排斥或歧視,例如,當孩子遇到易性症者時,可以對孩子說:“TA看起來也許和其他男孩/女孩有一些不同,但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原因就疏遠、排斥TA,TA也一樣可以和我們成為好朋友。人和人之間要互相尊重。”;另一方面,當自己的孩子是易性症者時,成年人也要教育孩子正確看待自己的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並提高性侵害的防範意識,例如,可以對孩子說:“你在內心認同自己應該屬於某某性別,這是沒有錯的,所以不要因此感到緊張或者自卑,大家也應該尊重你自己的選擇。不過生活中也可能會遇到一些不尊重你的性別認同的人,這時就要提高警惕噢。”
全面性教育中與易性症相關的常見疑問 常見疑問1:易性症是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礙嗎?
回答: 易性症不是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礙。2018年,世界衛生組織在發布《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11)》,從精神和行為障礙列表中刪除了與跨性別相關的類別。這即是說,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將跨性別與易性症去病理化,把它們歸為一種正常的心理現象。家長若發現孩子有易性症的行為表現,不應驚慌失措,以性別刻板印象的形式對孩子強加規訓,甚至施加言語和肢體暴力。而應該以正確的方式加以引導,與孩子進行平等的交流和溝通,了解孩子的真實想法與性別認同,如有需要可前往正規醫院尋求專業醫務人員的幫助。
常見疑問2:如何教育孩子與易性症者相處?
回答: 易性症者與順性別者一樣,都是普通人,要教育孩子秉承真誠平等的原則與TA們交流與相處,切勿忽視、貶低甚至歧視。在不了解對方的性別認同之前,不要隨便猜測或假定對方的性別認同,更不要根據所猜測或假定的結果,去與對方相處。在明白對方性別認同的情況下,要基於對方的性別認同與其相處,例如,根據對方的偏好,正確使用“先生”“女士”“XX哥”“XX姐”等稱謂,如對方不願使用此類帶有性別標籤的辭彙,則應避免使用。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相關內容的教育 全面性教育中雖未直接提及易性症的概念,但與之相關的性別平等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教學內容。
幼稚園性教育中相關內容的教育
根據《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性別平等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接納差異、尊重他人和消除歧視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奇妙的感覺》《多彩的幸福》《歡樂的六一》三冊中都涉及性別平等相關的教育內容。
《奇妙的感覺》一冊主要教會幼兒識別不同的感覺,區分舒服的感覺和不舒服的感覺,讓幼兒認識到自己的身體有不同的感覺是正常的,我們要珍視不同的感覺。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多彩的幸福》一冊講述了四個不同家庭的生活,讓幼兒理解不同性別、年齡、職業的人都能擁有幸福的人生且都能為社會做出貢獻,從而引導幼兒認識差異、尊重人與人的不同。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歡樂的六一》一冊主要幫助幼兒意識到不同性別都有追求自己喜歡的事物的權利,比如女孩也可以喜歡飛機,男孩也可以穿粉色的衣服等。旨在培養幼兒打破性別刻板印象、接納自己感受的意識。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國小性教育中相關內容的教育
國小的性教育不再單純局限於廣義上的尊重差異,而是進一步認識講解有關性別的內容。雖然易性症者的社會性別與被指派性別不一致,但一樣應該受到尊重(可參考跨性別恐懼現象詞條)。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讀本首次談及社會性別的概念是在三年級。
三年級上冊“性別與權利”單元“社會性別”主題中介紹了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區別,指出“傳統的社會性別已落後,現代的社會性別很多元”,並提倡尊重社會性別的多樣性和不同性別的權利。讀本中強調不同社會性別的人可以有同樣優秀的品質,可以從事各種職業,也都可以參與社會發展。
除了明確講解社會性別的單元之外,還在其它多個單元從不同角度強調了社會性別平等的重要性。比如在二年級下冊中提及“人類因不同而多彩”,在四年級上冊中從權利的視角闡釋“不同性別的人享有平等的權利”,在六年級上冊中講解“價值觀影響人們對社會性別的態度”等。掌握這些知識之後,兒童能夠認識到對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看法受到許多不同信息來源的影響,能夠反思自己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之間的感受,並學會理解、尊重他人包括跨性別在內的社會性別身份。
讀本著重強調消除性別歧視是在五年級。五年級上冊讀本“家庭與朋友”單元“消除歧視”主題中,性別歧視和地域、年齡、性傾向、健康狀況歧視一起被列為生活中常見的歧視現象。此外,該主題下還闡述了歧視的危害和應對歧視的方法。通過以上內容的學習,兒童能認識到自己和他人的社會性別歧視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從而批判性地評估自己的偏見程度並調整自己的行為。在自己遇到歧視事件時,也能更從容地應對。
國中性教育中相關內容的教育
國中階段的性教育在國小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社會性別平等對於個人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重要性。在了解社會性別具體含義的基礎上,國中生將認識到對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和偏見影響了具有不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被對待的方式,也影響了他們所能做出的選擇。同時,國中學生也會學習社會性別平等可以促進與性行為和人生規劃有關的平等決策。在掌握這些知識、態度和技能之後,國中生將有能力欣賞自己包括跨性別在內的社會性別身份,尊重他人的社會性別,並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如何影響自身觀念和偏見。
相關影片 有性無別(2016) 影片信息
導演:吳葉潤
主演:汪欣蕾/趙博
類型:紀錄片
製片國家/地區:中國大陸
語言:漢語國語
上映日期:2016-12-09(中國大陸)
片長:34分鐘
又名:靈魂裝錯軀殼/Gender in Bias Out
《有性無別》電影海報
劇情簡介
他(她)們作為不被目前社會所認知的一小部分人群,飽受著社會、家庭帶來的不解和歧視,他們經歷著各種暴力問題、工作歧視問題以及醫療問題。通過8位跨性別者以及他們的家人、醫生,和我們最真實的鏡頭故事,帶你走近、了解、認識TA們。
社會影響
《有性無別》塑造了一系列跨性別者的人物群像,是中國首部以跨性別者生存現狀為主題的紀錄片。然而,在中國知網上搜尋“有性無別”,共找到0條結果,說明該片在中國電影研究與社會學研究領域仍未受到關注。不過,在豆瓣,《有性無別》得分在8分以上,收穫了數百條短評,這說明該片還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國跨性別群體的可見度。正如豆瓣網友@馬達的評論:“幫我打開了認知世界的一扇門,希望世界更多的尊重和包容。”
丹麥女孩(2015) 影片信息
導演:湯姆·霍伯
編劇:露辛達·考克森/大衛·艾伯豪夫
主演:埃迪·雷德梅恩/艾麗西亞·維坎德/本·衛肖
類型:劇情/愛情
製片國家/地區:英國/美國/比利時/丹麥/德國
語言:英語/法語/德語
上映日期:2015-09-05(威尼斯電影節)/2016-01-01(英國)
片長:119分鐘
IMDb連結:tt0810819
《丹麥女孩》電影海報
劇情簡介 1926年哥本哈根,風景畫家艾納(埃迪·雷德梅恩飾)和擅長人物畫的格爾達(艾麗西亞·維坎德飾)結為夫婦。因為模特失約,格爾達為順利完成畫作說服了艾納穿上女裝救場。這次意外令艾納多出一個女性人格“莉莉”,而後者亦成為妻子的靈感女神,讓格爾達聲名鵲起。只是隨著沉睡女性人格的被喚醒,艾納開始厭惡自己作為男性的身體,他漸漸發現莉莉不但是藝術存在,更是真正的自己。格爾達也沒有想到只是臨時起意的遊戲,竟為自己人生投下了一顆震撼彈,她該如何繼續愛她的伴侶?她們在各種社會非議和誤解中不離不棄,最後格爾達鼓勵艾納徹底變成莉莉……
社會影響 根據世界上首位變性人士生平改編的《丹麥女孩》講述一段跨越性別和性傾向的愛情,重現一位最早接受性別重置手術的丹麥畫家與妻子的傳奇故事。該片入圍威尼斯電影節金獅獎。
在電影中,霍珀對於天生的女性、跨性別者乃至男同性戀者,都給予了深切的凝望與理解,對艾納和格爾達所代表的不同女性的命運表示了憂慮與關照。儘管霍珀本人沒有明確表示自己的女性主義立場,但是《丹麥女孩》卻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籠罩在女性視角之下的電影。在男權文化和順性別中心主義盛行的當下,《丹麥女孩》無疑是令人欣喜的。
典型案例 “全國道德模範”劉霆接受性別重置手術
2013年底,曾被授予“全國道德模範”稱號的小伙劉霆,被醫生確定為易性症,並獲建議按女性的方式生活。從那之後,劉霆決心儘快做手術。劉霆從小認同自己為女性,對自己的男性身份和身體特徵感到厭惡。劉霆說,性別重置手術後他將改名為劉婷,對他來說,這是一個新的開始。2014年8月14日下午,廣州某整形機構援助劉霆(劉婷)性別重置手術開展新聞發布會。
中國網際網路企業跨性別就業歧視第一案:噹噹網男員工變性被以曠工為由解僱,法院判恢復工作。
2020年1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噹噹網員工變性後遭解僱案,該案已二審宣判,或是國內網際網路企業首例跨性別就業歧視案。
2015年4月13日,高某某入職噹噹網,擔任技術部產品總監,最後一份勞動契約到期日為2019年4月12日,月薪為51259元。2018年4月16日,高某某經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診斷為易性症,需要進行男轉女性別重置手術。
高某某在經歷內心掙扎以後,於2018年6月末向主管領導請假,而後住院手術,根據醫院康復建議,高某某請假休養時間總計2月有餘,期間主管同意休假,而員工關係管理員卻一直“不同意”高某某休假。同年9月初,噹噹網以高某某“曠工”為由解除與高某某的勞動契約通知書,高某某申請仲裁,委員會裁決雙方於2018年9月6日起繼續履行勞動契約。
法院一審判決,噹噹公司屬違法解除勞動契約,應繼續履行高某某的勞動契約,二審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契約。同時,法院稱,高某某有權以女性的身份進行如廁,其他同事也應當接受高某某的新性別,以包容的心態與其共事。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書最後,北京二中院還寫下了一段近千字的話:
現代社會呈現出愈加豐富多元的趨勢,我們總是發現身邊出現很多新鮮事,我們又會學著逐漸的去接納這些新鮮事,除非它威脅到了他人、集體、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也許正是我們對很多新鮮事的包容,才奠定了文明的長遠發展和社會的長足進步。我們習慣於按照我們對於生物性別的認識去理解社會,但仍然會有一些人要按照自己的生活體驗來表達他們的性別身份,對於這種持續存在的社會表達,往往需要我們重新去審視和認識,這種重新審視和認識或許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但確實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包容,我們也確有必要逐漸轉變我們的態度。因為只有我們容忍多元化的生存方式,才能擁有更加豐富的文化觀念,才能為法治社會奠定寬容的文化基礎,這或許就是有學者指出“社會寬容乃法治之福”的邏輯。我們尊重和保護變性人的人格、尊嚴及其正當權利,是基於我們對於公民的尊嚴和權利的珍視,而非我們對於變性進行倡導和推廣。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關於公民手術變性後變更戶口登記性別項目有關問題的批覆》為變性人在戶口登記中進行性別項目變更提供了明確依據、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的《性別重置技術管理規範(2017年版)》則為易性症患者進行性別重置技術提供了醫療技術規範。而如變性人作為勞動者,其就業的權利也應當受到法律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的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上述法律條文雖然並未明確規定勞動者不因變性而受歧視,但勞動者因為進行性別置換手術而轉變性別並獲公安機關認可後,其享有平等就業不受歧視的權利,應系其中之義。本案中,噹噹網公司於2019年7月22日向高某某傳送的函件中提及了“精神病人發作,其他員工的恐懼、不安和倫理尷尬,如廁問題”等內容,導致高某某據此主張受到了噹噹網公司的就業歧視。在此,本院呼籲並相信噹噹網公司及其員工能夠發揚“開放、平等、協作、快速、分享”的網際網路精神,以更加開放、寬容的心態面對高某某,在高某某能夠勝任新崗位的前提下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本院亦提示高某某要珍惜社會給予的尊重和保護,在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不要濫用權利,以更加坦誠、平和的心態面對噹噹網公司,力爭在新的崗位上取得更優異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