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馨珺,台灣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嘉義大學史地學系助理教授。 本書內容主要是描述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的轉型期,雖然國力衰弱.對外關係處於劣勢,但是庶民社會卻充滿活力。南宋時. “健訟之徒”充斥.縣衙是處理民眾事務的第一線.業務相當繁重。除了日常行政外,知縣還必須仲裁司法糾紛,即使只是“雞鳴得失”的小案子.也得明鏡高懸、衡情量理.做到孔子所言“必也使無訟乎”的境界。
基本介紹
- 書名:明鏡高懸:南宋衙的獄訟
- 作者:劉馨珺
- ISBN:10位[730112662X]13位[9787301126622]
- 定價:¥42.00元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9-1
內容提要,編輯推薦,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提要
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的轉型期,雖然國力衰弱,對外關係處於劣勢,但是庶民社會卻充滿活力。南宋時,健訟之徒充斥,縣衙是處理民眾事務的第一線,業務相當繁重。除了日常行政外,知縣還必須仲裁司法糾紛,即使只是“雞鳴得失”的小案子,也得明鏡高懸、衡情量理,做到孔子所言:“必也使無訟乎”的境界。
“包青天日夜審案”的小說人物形象深入人心,然而南宋縣官處理獄訟時並非如此,儘管也有駭人聽聞的強盜之徒,不過,縣衙的許可權只能處理“杖一百”的案件而已。本書從制度史的角度切入,在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抽絲剝繭,詳細探討南宋縣衙的訴訟判決程式,重回八百年前的歷史情境。在紛雜的案件與程式背後,鮮明躍動一幕幕庶民生活的樣貌,以及一股堅持“據理”、“原情”的治理獄訟、“公心執法”的士大夫精神。
編輯推薦
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的轉型期,雖然國力衰弱.對外關係處於劣勢,但是庶民社會卻充滿活力。南宋時.“健訟之徒”充斥.縣衙是處理民眾事務的第一線.業務相當繁重。除了日常行政外,知縣還必須仲裁司法糾紛,即使只是“雞鳴得失”的小案子.也得明鏡高懸、衡情量理.做到孔子所言“必也使無訟乎”的境界。
包青天日夜審案的小說人物形象深入人心,然而南宋縣官處理獄訟時並非如此,儘管也有駭人聽聞的強盜之徒.不過,縣衙的許可權只能處理“杖一百”的案件而已。本書從制度史的角度切入.在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抽絲剝繭,詳細探討南宋縣衙的訴訟判決程式.重現八百年前的歷史情境。在紛雜的案件與程式背後.鮮明躍動著一幕幕庶民生活的樣貌,以及一股堅持“據理”、“原情”的治理獄訟、“公心執法”的士大夫精神。
作者簡介
劉馨珺,台灣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嘉義大學史地學系助理教授。
著作有《南宋荊湖南路的變亂之研究》。論文有《“請求”罪與公私之分際》、《宋代的請託風氣——以“請求罪”為中心之探討》、《南宋獄訟判決文書中的“健訟之徒”》、《論宋代獄訟中“情理法”的運用》、《眾墓志銘談宋代地方官的赴任》。
目錄
第一章 縣衙在地方獄訟制度中的角色
第一節 地方衙門獄訟官員的組織概況
第二節 南宋地方獄訟業務的動態關係
第三節 南宋縣衙獄訟事務的繁重
小結 親民之官,做縣不易
第二章 受詞與追證
第一節 受理的規定與程式
第二節 追證的人員與原則
第三節 爭訟告罪的風氣
小結 詞訴次第,追會供證
第三章 系獄與推鞫
第一節 系獄的手續
第二節 推鞫的刑訊
第三節 牢獄的恐怖感
小結 一夫在囚,破家滅身
第四章 聽訟與定罪
第一節 審問的過程
第二節 “情理法”的運用
第三節 “健訟”的罪與罰
小結 原情定罪,援法據理
第五章 判決與科刑
第一節 斷由的製作
第二節 判決及其社會意義
第三節 科刑及其社會功能
小結 照條給斷、鏤榜遍行
第六章 縣衙的“獄訟”與官民的生活
第一節 “獄訟”與縣官的工作壓力
第二節 “獄訟”與縣衙公吏的專職化
第三節 “獄訟”與南宋庶民社會
小結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
結論
引用及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