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叢書堅持學術質量至上的原則。不限種數,凡是以微學為研究對象的著作和論文集均可列人。按照程式,先由作者提供書稿,中心邀請專家評審,達到出版的學術水平,即可列入叢書予以出版,出版經費由中心籌集。這是解決學術著作出版困難,特別是推動微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舉措。
《安微大學微學研究中心學術叢書》這一命名,是根據國家教育部對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建設要求決定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重點研究基地的人員是流動的,實行“帶課題進所,完成課題離所”的動態機制。因此,叢書作者的人事關係不一定在中心,但只要被中心聘任為專,兼職研究人員,其研究著作均可列入本叢書。
圖書目錄
序言
導論:問題·材料·方法
一 關注的問題
二 解釋問題的材料
三 解釋問題的方法
第一章 中國傳統禮法文化的基本精神
——兼論明清時期正統法律思想的變化
一 中國傳統禮法文化的基本特質
二 中國傳統禮法文化的政治實踐
三 明清時期正統法律思想的變化
第二章 明初基層社會的解紛機制——以洪武《教民榜文》為依據
一 里老人理訟制度的目的和內容
二 里老人理訟制度的社會基礎
三 里老人訟制度的實踐及其評價
第三章 明代微州的民間糾紛及其解決(上):民間的視角
——以明代38代民間契約和《竇山公家議》
一 “民從私約”與糾紛解決
二 “官給帖文”與私產保護
三 民間契約的樣式特徵及其法律意義
第四章 明代微州的民間糾紛及其解決(中):家庭的辦法
——以《不平鳴稿》為中心
一 《不平鳴稿》的基本內容
二 潘余兩姓“六年三訟”的過程
三 潘余兩姓的訴爭及其評價
第五章 明代微州的民間糾紛及其解決(下):官府的考慮
——以《歙紀·紀讞語》和《茗洲吳氏家記》為例……
一 對《歙紀·紀讞語》的基本統計
二 155個讞語與基層司法的一般特徵
三 明代基層司法的一般程式
第六章 清前期微州的民間糾紛與基層社會
——以《紙上經綸》和《海陽紀略》為內容
一 清前期司法制度概略
二 《海陽紀略》中所見的微州民間社會
三 《紙上經綸》中所凶的微州民間糾紛
第七章 清代例制定與微州基層社會
——雍正五年開豁世仆諭旨在微州、寧國實施情況的個案分析
一 佃仆制與微州基層社會
二 開豁世仆諭旨的實施
三 開豁世仆例與微州基層司法
第八章 明清微州墳葬糾紛的初步分析
……
結語:法理與私情之間
參考書目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