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
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
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
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市財政預算內
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
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好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編制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組織協調和推進跨市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和對口支援工作。
(七)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指導擴權強鎮有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開發區的有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組織、協調庫區移民安置和經濟開發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市場體系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儲備的建議。
(十)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政策;提出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建議。
(十一)分析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有關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性價格規範性檔案,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負責國家和省及滁州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規定的貫徹實施;負責全市價格行政執法和價格舉報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各類價格(收費)違法案件。
(十三)研究制定全市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和中長期調控計畫及調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依法建立價格基金制度;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測;負責價格監測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十四)研究擬訂價格改革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和調整本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推進價格誠信建設。
(十五)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依法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
(十六)負責全市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價格鑑定的管理工作。
(十七)指導、監督全市的價格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
委屬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保密、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管理制度。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移民局(二級機構)
擬訂並組織實施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具體落實國家和省庫區移民安置和扶持政策,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研究擬訂全市庫區移民安置和扶持的方案、規劃並督促檢查;負責協調和指導庫區移民安置和經濟開發工作。
固定資產和基礎產業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調控政策;綜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市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政府性專項資金的綜合平衡和管理;安排市財政建設性資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和市級公益項目建設;研究民間投資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建設投資和重大項目規劃;指導工程諮詢業工作。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發展狀況,參與提出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各種交通方式之間發展計畫的銜接和重大問題的協調;擬訂促進綜合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措施;銜接項目布局,審核交通運輸建設重大項目;研究提出交通運輸行業專項投資的年度計畫。
審核限額以上及市財政資金安排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和總投資概算;審核項目建設總投資的概算調整;參與勘察設計單位全面質量管理及地方建設設計標準、設計收費、政策和指標的協調和審定;參與大中型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
研究市內外資本的動態,監測分析全市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規劃和政策建議,按照有關規定核准、申報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申報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策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安排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
負責本單位各類審批、核准、備案等項目的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本單位審批事項的全程跟蹤督辦以及內部職能科室之間的溝通聯絡工作;負責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業務指導和對視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協調與其他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關係,通報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信息;配合市行政服務中心開展其他有關工作。
農村和地區經濟科
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和銜接平衡全市農業、林業、水利、水產、畜牧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社會水利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提出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安排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
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發展政策;協調和落實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做好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工作,參與編制和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編制全市和區域性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
按規定負責開發區的有關工作,落實國家和省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政策及其他區域性政策的有關工作。
按規定銜接和落實貧困地區經濟發展計畫、以工代賑規劃和年度計畫。
工業和高科技科
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全市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措施;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工業發展總體規劃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發展規劃;協調重大產業基地建設,負責重大項目儲備,按規定審核工業重大項目,負責工業發展“三高”(高成長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項目和資金的申報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技術進步、創新能力建設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項目,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的研製開發和示範工程;研究提出引導科技投入的政策,最佳化配置科研成果產業化資金,推動新興產業的形成。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規劃,協調我市能源發展中綜合利用、行業規劃、綜合協調等重大問題,承擔能源建設項目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
綜合規劃體改科
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的建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目標和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
研究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提出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承擔指導鎮域經濟發展的有關工作。
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承擔推進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任務。
研究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重大戰略以及經濟體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綜合性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或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經濟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
物價局
貫徹實施國家及省、滁州市制定的有關價格改革方案、重要商品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依據《安徽省定價目錄》授權和滁州市委託,負責管理由本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以及涉農價格政策;負責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監管工作;擬訂全市相關價格管理政策和調控措施,協調指導全市價格改革、價格調控和價格干預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收費許可證、收費監督卡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指導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服務收費和中介機構服務收費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的審核發放;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集資建房價格審批、管理以及其他商品房的價格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價格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政策措施;擬訂價格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價格發展趨勢;負責本市價格監測體系建設和價格監測工作,開展價格分析工作,適時啟動應急價格監測和預警機制;指導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工作;承擔依法治價的綜合協調工作;監督管理價格中介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實施價格聽證活動;負責價格案件審議;負責價格信息網路建設和政務信息工作。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組織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及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生態明光建設和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領導班子
單位名稱
| 明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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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職 務
| 工作分工
|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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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殿勇
| 主 任
| 主持市發改委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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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滿
| 黨組成員、副主任
| 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和基礎產業科、綜合規劃體改科(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庫區移民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861”項目、重大項目稽查、節能減排、外資利用、工程諮詢、交通、能源原材料、信息調研、擴權強鎮、經濟運行、國民經濟動員。協助主任抓好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供水管網、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風力發電等項目建設。 | |
朱振歐
| 黨組成員、 副主任兼物價局局長
| 負責市物價局,分管價格、認證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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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成樹
| 黨組成員、副主任
| 分管辦公室、社會和服務業發展科(財政金融科)、農村和地區經濟科。負責就業培訓、水利、農業(林業、糧食、畜牧)、商貿市場物流、農村電網、商品糧基地、黨務、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創建、工會、機關效能建設、社會治安和綜合治理、信訪、計生、雙擁、幹部選派等工作。協助主任抓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離退休、人事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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