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國土資源局

明光市國土資源局

明光市國土資源局是在明光市成立的政府機構,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及測繪行政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光市國土資源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主要職責: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
  • 地址:中心街與南北街交叉口西北50米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研究擬定有關全市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及測繪管理等政策;依法監督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測繪工作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的執行,制定有關實施辦法細則,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指導審核報省、市審批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計畫;組織編制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規劃、計畫。
(三)監督檢查各鄉(鎮)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應訴;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擬定實施全市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監督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上地復墾、基本農田的保護和耕地開發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占補動態平衡。
(五)統一管理全市城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指導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主管全市土地的征(使)用、劃撥、出讓的審查報批工作;承擔報國家、省、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選址定點、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土地市場和土地資產管理;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擬定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負責國有企業處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審批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審查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負責土地收益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查報批和轉讓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探礦權、採礦權評估機構資質的審核以及對評估活動的監督管理,確認評估結果;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和採礦權使用費與價款的收取及使用。
(九)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組織進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統一管理地質資料的匯交和館藏業務;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
(十)組織並管理全市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負責測繪單位資格審查報批、測繪任務登記、測繪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根據授權管理測繪行業的計量工作;指導全市測繪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依法管理全市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二)對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實行領導,負責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統一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省、市國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文書檔案、信訪、文電處理、信息、保衛、接待、機關財務及資產管理等事務;對局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工作並負責統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行業專業技術職稱上報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起草和把關審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耕地保護股
統一管理全市城鄉土地徵用工作;負責建設用地上報工作;擬定、實施全市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農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政策、農地轉用管理辦法;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指導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並實施監督檢查。
(三)土地利用管理股
負責規範土地市場和全市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組織實施農用地分等定級、土地估價、土地收購儲備、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工作。
(四)礦業權管理股
負責全市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核、報批登記發證,採礦權的年檢和採礦權轉讓的審核報批登記及礦權延續、變更的審核、報批;依法進行勘查登記和探礦權的審核、報批管理和礦業權市場的招標、投標工作;依法進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和監督管理、維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法組織收取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審查確認採礦權評估結果和探礦權評估結果;調處地質勘查爭議、糾紛和各類礦業糾紛;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的審核、審查;負責全市礦山企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礦權、採礦權的審查報批資料的檔案管理。
(五)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股
擬定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及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的管理辦法,編制並實施本市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統計、並組織全市小型以下非金屬礦和零星金屬礦的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認定工作;開展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負責全市礦產品供需情況統計;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並對防治和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礦產資源預申請審核、報批工作;組織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負責全市地質環境的監督管理,保護地質環境;負責協助滁州市局做好全市礦泉水的水源水質年檢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和地質資料匯交的檔案管理。
(六)產權產籍股
負責全市城鄉地政地籍及房屋產權管理、房地產權確權發證工作;組織編制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工作;實施地籍、房產登記信息系統建設、調查處理房地產權屬糾紛。
(七)房產管理股
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從事人員資質管理和城市公房管理、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商品房預售及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八)執法監察股
負責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和執行礦產資源、房產、測繪法律法規的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房地產、礦產、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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