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
2023年7月21日,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昌江黎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
《昌江黎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
2023年7月21日,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昌江黎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
《昌江黎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7月21日,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昌江黎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
各農場、林場依照本條例執行。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全面負責。省人民政府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市、縣(區)、自治縣城鄉容貌環境...
第八條 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州、縣、鎮人民政府對在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市容管理 第九條 州、縣、鎮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制定本地的城市...
第八條 對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條 城市中的建築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對外開放城市、風景旅遊城市和有條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結合本地具體...
第四條 本條例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市容環衛部門)組織實施。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依據職責,負責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城鄉容貌和環境...
條例全文 (2017年1月17日陵水黎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7年3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提高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9年6月1日批准的條例。說明 關於《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說明 現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
《湛江市市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自2004年施行以來,為我市做好市區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提升湛江的城市形象等方面,發揮了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尤其是城市化進程...
聊城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9年12月13日聊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20年1月15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修訂信息 2023年11月30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是指政府領導、部門協作、公眾參與,對城鎮和鄉村的容貌秩序、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和綠化生態等進行規範和管理的活動。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跨縣(市)區的,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第十條 責任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應當符合國家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保持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潔,設施完好。第三章 市容...
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是《湖南省實施辦法》於1996年3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的。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
第八條 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州、縣、鎮人民政府對在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市容管理 第九條 縣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制定本地的城鎮容貌標準。
責任區內冰雪的清除、堆放和處置,依據《黑龍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條例》執行。第十條責任人應當履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保證責任區符合下列要求:(一)保持容貌整潔,無亂擺攤、亂搭建、亂掛曬、亂貼畫、亂堆放、亂停放、亂占挖、亂潑倒...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制鎮的城區,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省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
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按規定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公布。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城市管理部門實施。第六條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規範執法行為,堅持嚴格、規範...
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對責任區內違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要求行為人清理;不聽制止的,應當向市容環衛等行政主管部門舉報,並協助查處。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責任人不履行義務,責任區容貌秩序、環境衛生不符合有關...
第八條自治州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和行委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城市容貌標準,結合各地實際,制定縣(市)人民政府、行委所在城鎮容貌標準,報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第九條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應當...
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安、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交通運輸、商務、環境保護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
德州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7年11月17日德州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18年1月23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