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有效期滿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由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有效期滿換領機動車駕駛證
- 法定期限:1個工作日
- 辦理部門:海南交警總隊瓊北車輛管理所
- 辦理人員:劉磊
- 辦理主體: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
- 承諾期限:1個工作日
- 辦理地點: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林村道雅坡
法定依據,受理條件,收費事項,辦理流程,
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
4、《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公交管〔2012〕332號)
受理條件
申請人應出具《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以及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的其他申請材料
收費事項
依據和標準(瓊發改收費.789號)檔案,收費10元。
辦理流程
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