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金融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昌平區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平區金融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昌平區政府
《昌平區金融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昌平區施行的辦法。
《昌平區金融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昌平區施行的辦法。昌平區金融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最佳化本區金融產業發展環境,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首都金融業發展的意見》(京發〔2008〕8 號)、市發...
本辦法所稱政府融資平台涉及單位,是指由區政府出資設立,並授權進行公共基礎設施類項目的建設開發、經營管理和對外融資活動,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的企(事)業法人機構。(一)負責對歸集的國有、集體...
《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2023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發的檔案。該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實施期限五年。全文 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升政策效能和...
昌平區科技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昌平區科技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科技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提高政府財政投資基金使用效益,支持全區科技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發展,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
《昌平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2012年12月1日起實施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吸引和促進國內外優質資本向昌平區聚集,建立和完善投融資體系,推動昌平區自主創新發展和產業升級,根據...
《昌平區質量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昌平區施行的辦法。昌平區質量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本區行政區域內企業產品質量提升,加強優秀品牌建設,不斷提高核心競爭力,根據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
《昌平區低端產業退出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昌平區產業政策協調辦公室為貫徹落實北京市產業結構調整的決策部署、加快退出低端產業,規範低端產業退出資金管理使用制定的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產業結構調整的決策部署,...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用於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以...
2012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以財建〔2012〕1111號印發《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金使用安排原則,資金支持範圍,資金支持方式,資金申報、審核與撥付,監督管理,附則7章17條,自印發...
為規範和加強深圳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充分發揮政府性專項資金的政策效應,根據《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府辦〔2007〕68號)、《深圳市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深府〔2003...
第三條 專項資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點、可持續的原則,綜合運用業務獎勵、費用補貼、貸款貼息、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方式,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金融機構以及社會資金支持金融產業發展,最佳化金融服務,有效增強小微企業、民營企業、...
為進一步規範我省財政金融合力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引導金融業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服務中小企業,助推我省企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河北省財政廳制定了《河北省財政金融合力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二...
《廣州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廣州2005年發布的一部管理辦法。辦法內容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市府辦公廳《轉發市發改委關於大力發展廣州金融業意見的通知》(穗府辦〔2005〕16號)和市金融辦等8個單位《關於印發廣州市支持金融業發展...
第十七條 凡符合《昌平區扶持諮詢產業集聚試驗區企業發展的暫行辦法》(昌咨組發〔2008〕1號)規定的諮詢企業(包括各類專業諮詢以及相關專業培訓服務、專業設計服務等),自入駐大學科技園第二年起,三年內,以上年度上繳區級財政收入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