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志下

昌吉回族自治州志下

《昌吉回族自治州志下》是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一本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志下
  • 作者: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時間:2002年12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本志記述了昌吉回族自治州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發展的歷史與現狀。

作品目錄

封面
昌吉回族自治州志(下冊)
著作權頁
目錄
第二十四編 糧 油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州糧食局
第二節 州糧食局直屬單位
第三節 縣市糧食局
第二章 糧油收購
第一節 新中國成立前糧油收購
第二節 新中國成立初期糧油收購
第三節 統購統銷時期糧油徵購
第四節 改革開放後糧油收購
第五節 國營農業團場糧油收購
第三章 糧油銷售
第一節 新中國成立前及成立初糧油銷售
第二節 統購統銷時期糧油銷售
第三節 改革開放後糧油銷售
第四章 糧油儲運
第一節 糧油儲存
第二節 糧油調運
第五章 糧油工業
第一節 糧食加工業
第二節 油脂加工業
第三節 飼料加工業
第六章 財務與資金管理
第一節 財務
第二節 經營費用
第三節 資金
第二十五編 財 政
第—章 機構
第一節 新中國成立前財政機構
第二節 新中國成立後財政機構
第二章 財政收入
第—節 農牧業稅收入
第二節 工商稅收入
第三節 企業收入
第四節 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國家預算調節基金
第五節 其他收入
第六節 自治區財政補貼
第三章 財政支出
第一節 經濟建設支出
第二節 文教衛生事業支出
第三節 行政經費支出
第四節 撫恤和社會救濟事業支出
第五節 其他支出
第四章 財政管理
第一節 管理體制
第二節 行政經費管理
第三節 農用資金管理
第四節 鄉鎮財政管理
第五節 預算外資金管理
第六節 技術措施資金管理
第七節 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
第八節 國有資產管理
第九節 特別消費附加費徵收管理
第十節 會計事務管理
第十一節 財政監察管理
第十二節 國債發行管理
第二十六編 稅 務
第一章 機構
第—節 州稅務機構
第二節 縣市稅務機構
第二章 稅種
第一節 流轉稅類
第二節 所得稅類
第三節 資源稅類
第四節 財產及行為稅類
第五節 特定目的稅類
第六節 其他稅類
第三章 稅收體制與制度
第一節 稅收體制
第二節 稅收制度
第四章 稅收征管
第一節 稅務征管模式
第二節 稅務征管方法
第三節 稅收監管
第四節 發票管理
第五節 減免稅管理
第六節 違章處理
第七節 稅務行政複議
第二十七編 金 融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中國人民銀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第二節 商業銀行
第四節 合作金融機構
第二章 貨幣
第一節 貨幣沿革
第二節 貨幣流通
第三節 貨幣管理
第三章 存款
第一節 對公存款
第二節 儲蓄存款
第三節 外幣存款
第四章 貸款
第一節 工業貸款
第二節 商業貸款
第三節 農業貸款
第四節 固定資產投資貸款
第五節 其他貸款
第五章 結算業務
第一節 會計制度
第二節 支付結算
第三節 聯行往來
第四節 賬戶管理
第五節 結算種類
第六節 信用卡
第六章 外匯
第一節 外匯額度及外匯調劑
第二節 外匯收支
第三節 外資項目
第四節 結匯售匯
第五節 外匯管理
第七章 金融市場
第一節 資金拆借
第二節 證券市場
第三節 社會集資
第八章 保險
第一節 保險種類
第二節 保險費收入
第三節 理賠
第二十八編 經濟管理
第一章 經濟計畫
第—節 機構
第二節 計畫管理
第三節 計畫編制
第四節 計畫實施
第二章 統計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經濟統計
第三節 社會統計
第四節 綜合平衡統計
第五節 普查
第三章 標準計量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計量制度
第三節 計量監督與管理
第四節 計量檢定
第五節 標準化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企業登記管理
第三節 個體工商戶與私營企業管理
第四節 市場管理
第五節 經濟契約管理
第六節 商標廣告管理
第五章 物價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農林土特產品價格
第三節 畜禽及水產品價格
第四節 輕工業產品價格
第五節 重工業產品價格
第六節 服務業價格
第七節 物價政策
第八節 物價管理
第六章 審計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財政稅收審計
第三節 金融保險審計
第四節 企業審計
第五節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第六節 行政事業審計
第七章 企業經濟體制改革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三節 企業股份制
第四節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第二十九編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組織
第—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州級組織
第二節 州委下轄組織
第二章 黨的代表會議
第一節 中共昌吉地區首屆代表會議
第二節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次代表大會
第三節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次代表大會
第四節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三次代表大會
第五節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次代表大會
第六節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屆代表會議
第七節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五次代表大會
第八節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六次代表大會
第九節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七次代表大會
第三章 組織建設
第一節 黨員發展工作
第二節 黨員培訓
第三節 黨員幹部考察任用
第四節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第五節 老幹部工作
第六節 整頓黨的作風
第七節 農牧區基層黨組織建設
第四章 宣傳教育
第一節 中心工作宣傳
第二節 黨員幹部理論教育
第五章 統一戰線
第一節 民族工作
第二節 宗教工作
第三節 民主黨派工作
第四節 甄別和落實政策
第六章 農村工作
第一節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第二節 農村改革發展成就
第七章 紀檢 監察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黨規黨紀教育
第三節 打擊經濟犯罪
第四節 專項治理
第五節 案件查處
第八章 重大政事
第一節 建政工作
第二節 抗美援朝
第三節 剿匪平叛
第四節 “三反”與“五反”
第五節 土地改革
第六節 城鄉社會主義改造
第七節 整風運動與反右派鬥爭
第八節 “大躍進”
第十節 “文化大革命
第十一節 揭批查及平反冤假錯案
第三十編 政權 政協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節 歷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節 人大常委會
第三節 人大常委會會議
第四節 人大常委會工作
第五節 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
第二章 政權
第一節 清代以前地方政權
第二節 清代政權
第三節 民國時期政權
第四節 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權
第五節 信訪
第三章 人民政協
第一節 歷屆政治協商會議
第二節 政協工作機構
第三節 協商工作
第三十一編 黨派 社團
第一章 國民黨及民主黨派地方組織
第一節 中國國民黨地方組織
第二節 中國民主同盟昌吉市委員會
第三節 民革昌吉市委員會
第四節 九三學社昌吉支社
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工會代表大會
第三節 職工代表大會
第四節 工會工作
第三章 青少年組織
第一節 共青團組織
第二節 團員
第三節 團代會
第四節 青少年工作
第五節 少先隊
第四章 婦女組織
第一節 婦女聯合會
第二節 婦女代表大會
第三節 婦女參政
第四節 婦女工作
第五章 其他民眾團體
第一節 工商業聯合會
第二節 貧下中農牧協會
第三十二編 公安 司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節 警制沿革
第二節 肅清反革命勢力
第三節 治安管理
第四節 刑偵與嚴打
第五節 預審與看守
第六節 內部保衛
第七節 戶政
第八節 出入境管理
第九節 交通管理
第十節 武警消防
第二章 檢察
第—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刑事檢察
第三節 經濟檢察
第四節 法紀檢察
第五節 民事與行政檢察
第六節 監所檢察
第七節 控告申訴檢察
第三章 審判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審判制度
第三節 刑事審判
第四節 民事審判
第五節 審理經濟糾紛案件
第六節 行政審判
第七節 審判監督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普法教育
第三節 律師
第四節 公證
第五節 人民調解
第六節 監獄勞教
第三十三編 外事 僑務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僑聯
第二章 外事
第一節 對外交往
第二節 禮賓接待
第三節 外國專家
第四節 開放地區
第五節 出國審批
第三章 僑務
第一節 僑情
第二節 僑務政策
第三節 僑務接待
第四節 僑務扶貧和僑務經濟
第三十四編 民 政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州民政機構
第二節 縣市民政機構
第二章 基層政權建設
第一節 鄉鎮政權建設
第二節 村委會建設
第三章 社會救濟
第一節 救災
第二節 救濟與扶貧
第三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四章 社會福利
第一節 福利生產
第二節 有獎募捐
第三節 “五保”供養及敬老院
第四節 老齡工作
第五章 安置 優撫
第一節 安置
第二節 優撫
第六章 殘疾人保障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康復工作
第三節 文化教育和勞動就業
第七章 地名工作
第—節 機構
第二節 地名普查
第三節 地名工具書和地名檔案
第四節 地名管理與標誌設定
第八章 其他工作
第一節 婚姻登記管理
第二節 殯葬管理
第三節 社團與收養登記
第三十五編 勞 動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二章 勞動就業
第一節 安置
第二節 招工 錄用
第三章 勞動管理
第一節 勞動計畫管理
第二節 用工管理
第三節 爭議仲裁
第四節 勞動力調配
第五節 “三項制度”改革
第四章 勞動工資
第一節 工資總額控制
第二節 工資改革與調整
第三節 津貼 補貼
第四節 獎金與工資待遇
第五章 社會保障與退休退職
第一節 社會保障
第二節 退休退職費
第三節 退休退職鑑定
第六章 勞動安全保護
第一節 勞動保護
第二節 勞動安全
第七章 勞動監察
第一節 監察制度
第二節 監察活動
第三節 重大安全事故處理
第三十六編 人 事
第—章 機構
第一節 人事管理機構
第二節 編制管理機構
第二章 幹部管理
第—節 幹部錄用
第二節 幹部調配
第三節 幹部考核與考試
第四節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
第五節 大中專畢業生分配
第六節 人才引進與交流
第七節 科技幹部管理
第八節 落實政策
第九節 幹部精減下放及退休退職管理
第三章 幹部培訓
第一節 機關幹部培訓
第二節 企業幹部培訓
第四章 工資福利
第一節 工資制度
第二節 調資
第三節 福利
第五章 機構設定與編制管理
第一節 機關機構設定與人員編制
第二節 事業單位人員編制
第三節 機構編制管理
第四節 機構改革
第三十七編 軍 事
第一章 駐軍
第一節 清代駐軍
第二節 民國時期駐軍
第三節 駐州人民解放軍
第二章 兵役
第—節 民國時期兵役
第二節 新中國兵役
第三章 民眾武裝
第—節 清末民團
第二節 民國自衛團
第三節 新中國民兵
第四章 重要兵事
第一節 昌吉屯犯暴動
第二節 反清起義
第三節 清軍消滅阿古柏軍之戰
第四節 抗擊外蒙古軍犯境
第五節 平息阿連闊夫暴亂
第六節 回民圍攻景化城
第七節 馬仲英之亂
第八節 蒙軍入侵北塔山
第九節 平叛剿匪
第五章 邊防
第一節 劃界 勘界
第二節 邊防管理體制
第三節 邊防管理
第四節 邊界聯檢
第五節 邊界涉外事務處理
第六節 邊防建設
第六章 民眾防空
第一節 民國時期民眾防空組織
第二節 新中國人民防空
第七章 擁政 愛民
第一節 擁政
第二節 愛民
第三十八編 教 育
第一章 教育行政機構
第一節 清代機構
第二節 民國時期機構
第三節 新中國成立後機構
第二章 科舉教育
第一節 教育場所
第二節 科舉
第三章 幼兒教育
第一節 養蒙院
第二節 機關託兒所
第三節 農村託兒所
第四節 幼稚園
第四章 普通初等教育
第一節 學堂
第二節 國小
第三節 特殊教育
第五章 普通中學教育
第一節 創立與發展
第二節 重點中學
第六章 中高等專業教育
第一節 中等專業學校
第二節 昌吉師專
第七章 職業教育
第一節 農牧職業中學
第二節 技工學校
第三節 民辦職業技術學校
第四節 中國小“滲透”教育
第八章 成人教育
第一節 掃盲教育
第二節 農牧民文化技術教育
第三節 成人中高等教育
第四節 自學考試
第九章 教師
第一節 教師錄用
第二節 教師培訓
第三節 教師待遇
第十章 教學
第一節 德育
第二節 教學工作
第十一章 教育經費與設施
第一節 教育經費
第二節 校舍
第三節 教育設備
第四節 勤工儉學
第三十九編 科學技術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研究機構
第三節 科技群團
第四節 科技隊伍
第二章 科普活動
第一節 城鎮科普活動
第二節 農牧區科普活動
第三節 青少年科普活動
第四節 學術交流
第五節 科技諮詢
第三章 科技研究與推廣套用
第一節 農林水牧科學研究與推廣套用
第二節 工交電力科學研究與推廣套用
第三節 醫藥衛生科學研究與推廣套用
第四節 地震科學研究與推廣套用
第五節 氣象測報與人工影響天氣
第六節 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與套用
第七節 軟科學研究
第四章 科學技術管理
第一節 科研計畫管理
第二節 科研成果管理
第三節 科研經費管理
第四節 專利管理
第四十編 文化藝術
第一章 文化行政管理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職工隊伍
第三節 文化經費及文化設施
第四節 文化市場管理
第二章 民眾文化
第—節 機構
第二節 民族傳統文化
第三節 文藝匯演
第三章 文學藝術
第一節 文學藝術團體
第二節 文藝期刊
第三節 文學創作
第四節 戲劇
第五節 美術 書法 攝影
第六節 音樂 舞蹈
第七節 文藝“奮飛獎”
第四章 廣播 電視 電影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廣播
第三節 電視
第四節 電影發行管理
第五章 《昌吉報》
第—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宣傳報導
第三節 編採業務
第四節 報業經營
第六章 圖書
第一節 圖書發行
第二節 圖書閱覽
第七章 檔案
第一節 機構 設施
第二節 檔案管理
第三節 編研 利用 檢索
第八章 黨史 地方志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黨史資料征編
第三節 地方志編修
第四節 地方志成果利用
第九章 文物史跡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古人類遺址
第三節 出土文物
第四十一編 體 育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二章 競技體育
第一節 田徑
第二節 速度滑冰
第三節 籃球
第四節 武術
第三章 民眾體育
第一節 學校體育
第二節 職工體育
第三節 農牧民體育
第四節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
第五節 老年體育
第四章 體育競賽
第一節 參加全國體育比賽
第二節 參加自治區體育比賽
第三節 州體育運動會
第四節 優秀運動員和教練員及裁判員
第五章 體育場館與經費
第一節 體育場館
第二節 體育經費
第四十二編 衛 生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三節 醫療與醫藥機構
第四節 衛生群團
第一節 健康教育
第二節 環境衛生
第三節 消滅“四害”
第三章 地方病防治
第一節 鼠疫防治
第二節 地方性甲狀腺腫防治
第三節 布魯氏桿菌病防治
第四節 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第五節 包蟲病防治
第四章 衛生防疫
第一節 傳染病疫情報告
第二節 急性傳染病防治
第三節 慢性傳染病防治
第四節 結核病防治
第五節 食物中毒防治
第六節 公共衛生監督
第五章 婦幼衛生
第一節 婦幼保健
第二節 兒童保健
第六章 醫療
第一節 西醫學科
第二節 中醫學科
第七章 藥品和醫療器械
第一節 藥品經營
第二節 地產中藥材
第三節 醫療器械
第八章 醫療保健制度
第一節 公費醫療制度
第三節 合作醫療制度
第九章 衛生管理
第一節 醫政管理
第二節 藥政管理
第三節 計畫免疫管理
第四節 初級衛生保健
第四十三編 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章 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第三節 文明單位
第四節 文明村
第六節 文明城鎮
第七節 學雷鋒 樹新風
第八節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防範
第三節 法制宣傳教育
第四節 治安管理
第五節 目標管理
第三章 民族團結
第一節 民族團結教育
第二節 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第三節 民族團結和軍民團結模範縣市
第四節 民族關係
第四章 軍民團結 兵地團結
第一節 軍民共建
第二節 兵地關係
第四十四編 人 物
第一章 人物傳
僧古薩里
阿里海牙
高四
孔才
趙興體
徐學功
馬明
王克森
董率真
阿則里
吳鑒群
張文治
扎里甫·艾拜塔依夫
牛映森
努爾古麗
劉海陽
吳永信
安緒武
沈德
禹占林
穆興發
郭德
馬建軍
馬明亮
馬正忠
譚作福
馬成榮
王常泰
第二章 人物簡介
第一節 老紅軍
劉仁安
雷雲山
趙明武
牛德玉
梅富林
卜應春
唐大英
劉森貴
李田斌
胡明安
李新民
杜占彪
王文山
宮殿波
張呈祥
劉炳義
李天華
黃福堂
石忠山
郝豐田
柳智先
胡興順
何清德
韓可袂
常加福
王邦玉
盧克華
陳繼高
龔天明
張華榮
郭從戎
高玉金
楊益山
李英洲
段國慶
第二節 黨政主要領導人
劉堅
賀平山
史洛夫
尕文祥
褚南聲
白鏡
趙予征
肖桂馨
馬存亮
程培琪
吳佳和
楊啟增
馬建國
陳德敏
胡家燕
金生輝
李福元
周建華
劉松林
陳慶勇
錢智
第三節 各界人士
王寶乾
黃士敏
韓生元
陳剛
孫宗禮
吳土艮
何貴品
張新
李玉瑚
吉多年
任明東
第三章 人物表
第一節 建政工作隊成員
第二節 革命烈士
第三節 省部級勞模及先進工作者
第四節 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續 編
1996~2001年大事記
1996~2001年昌吉回族自治州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概況
“九五”回眸
江澤民、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視察昌吉州記略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八次代表大會
落實昌吉州第八次黨代會精神的四大舉措
1996~2001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州級領導班子成品表
編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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