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誌

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誌

《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誌》是2004年方誌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昌吉回族自治州國土資源局土地誌纂委員會。

基本介紹

  • 書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誌
  • 作者: 昌吉回族自治州國土資源局土地誌編纂委員會
  • 出版社方誌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4-3-1
  • 字  數:457000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作 者: 昌吉回族自治州國土資源局土地誌編纂委員會 編
出 版 社:方誌出版社出版時間: 2004-3-1
字 數: 457000
版 次: 1
頁 數: 318
印刷時間: 2004-3-1
開 本: 16開
印 次: 1
紙 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801921598
包 裝: 精裝

內容簡介

1.《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誌》(以下簡稱《昌吉州土地誌》)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實事求是,秉筆直書記述土地管理的歷史和現狀,力求做到資料翔實,內容豐富,數據準確,語言簡煉。
2.《昌吉州土地誌》略古詳今、古為今用,著重記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尤其是州、縣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以來全州的土地管理工作情況。志書上限一般起自清朝乾隆年間,有文字記載的追溯至事物發端,下限止於1998年,大事記、概述部分延伸至2002年。
3.志書用第三人稱記述。人物稱謂必要時冠以職務名稱,不加褒貶詞語。少數民族族稱,不用簡稱。
4.志書有序、概述、大事記、附錄、後記外,主體部分共設l5章,以章、節、目、子目為序,採用語文體記述,有述、志、傳、表和錄等多種體裁,輔以地圖、照片、影印件。大事記使用以編年體為主、編年體與記事本末體相結合為輔的辦法記述。
5.《昌吉州土地誌》資料以檔案資料和史書資料為主,輔以調查資料、報刊資料和口碑資料,入志資料和引文不一一註明出處。
6.《昌吉州土地誌》中使用的紀年,清代和清代以前,用中文數字朝代紀年並括注阿拉伯數字公元紀年;民國紀年用阿拉伯數字括注公元紀年;新中國成立起一律使用公元紀年。全書表格中均用公元紀年。
7.志書中的計量單位,新中國成立以前的計量單位保持原樣,不作換算;新中國成立後有關計量單位中的面積、行政區域等大面積用平方公里,小面積用平方米,通常情況下的土地面積按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土地誌編委會的統一要求使用畝。

目錄

圖 片
凡例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章 土地資源
第一節 地域變遷
第二節 土地資源環境
第三節 土地質量
第四節 未利用土地
第二章 土地開發
第一節 漢唐時期的屯田
第二節 清朝和民國的屯田
第三節 新中國成立後的土地開發
第三章 土地制度
第一節 新中國成立前的土地制度
第二節 新中國成立初的土地制度
第三節 社會主義土地所有制
第四節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第四章 土地利用
第一節 土地利用現狀
第二節 土地利用分區
第三節 土地利用規劃
第五章 土地賦稅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土地賦稅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土地賦稅
第三節 土地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四節 土地管理系統清費減負
第六章 地籍管理
第一節 地籍管理沿革
第二節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第三節 土地登記發證
第四節 土地定級估價
第五節 土地統計
第七章 建設用地管理
第一節 建設用地管理沿革
第二節 用地計畫
第三節 國家建設用地
第四節 鄉(鎮)村建設用地
第五節 臨時用地管理
第六節 其他用地管理
第八章 土地保護
第一節 耕地保護
第二節 林地、牧草地、水利工程用地保護
第三節 其他用地保護
第四節 土地環境保護
第五節 自然保護區
第六節 土地整理和復墾
第九章 土地市場管理
第一節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二節 土地使用權轉讓、租賃、抵押
第三節 土地中介機構
第四節 清理土地市場
第十章 土地監察
第一節 土地監察機構
第二節 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
第三節 土地清查
第四節 土地管理行政複議
第五節 土地信訪
第六節 創建“三無”鄉鎮活動
第十一章 土地草場糾紛調查處理
第一節 土地草場糾紛調處機構
第二節 土地草場糾紛調查處理
第三節 土地草場糾紛調處案例
第十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節 人事管理
……
第十三章 土地科技與宣教
第十四章 土地管理機構
第十五章 人物、先進典型
附錄:兵團農牧團場土地管理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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