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昆辦通〔2015〕17號)、《中共昆明市呈貢區委辦公室 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呈辦發〔2015〕8號)精神,整合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職責,組建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安全等市場監管工作,同時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為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食安辦)”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昆明市呈貢區
  • 所獲榮譽:昆明市2019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組織實施有關規劃,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轄區內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並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配合區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組織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協調有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負責本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質量綜合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負責統籌實施質量強區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協調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採集、核准、預研判和預處置,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預防和處置區域性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六)負責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辦理轄區特種設備施工告知,組織開展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組織制定轄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按職責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並協調推進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較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實施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九)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零售、醫療器械經營行為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職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報告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和執法。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十)負責管理轄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管理轄區標準化工作。承擔標準化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和監督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工作。推動區域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發展,規範檢驗檢測市場。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三)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在職責範圍內對專利侵權糾紛進行行政裁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1.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統計、檔案、保密、保衛、會務工作和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訪、綜治維穩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牽頭辦理工作。負責熱線轉辦件的安排處理。承擔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等工作。承擔工作任務督查督辦與目標考核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綜合性調研。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本局有關外事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下屬機構執法裝備、制服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局網路建設及管理。負責行政執法暫扣和罰沒物資的點驗、收儲、保存及日常管理。審核機關、派出機構和下屬單位事業發展計畫及基本建設計畫。負責財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財務審計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機關、派出機構、下屬事業單位文明、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全局的幹部工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和人才工作。承擔幹部考核、調動、管理工作。配合上級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做好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人員招錄、軍轉安置工作。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招錄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1.主要職責:負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政策研究、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開展普法宣傳、幹部法律法規培訓工作。承擔和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行政賠償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執法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對行政執法暫扣和罰沒物資進行處理。承擔全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清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實施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核審、覆核和組織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工作。負責對重大執法決定進行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
1.主要職責: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許可、管理服務類事項的辦理工作,核發各類許可證、營業執照,承擔行政審批的審查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委託或授權的有關許可工作。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研究制定企業、私營個體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發展任務分解、統計分析、服務企業等方面工作,綜合協調派出機構服務經濟的職責,整合區域資源,及時提供企業相關信息,做好本地企業跟蹤服務,組織開展企業、個體信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目錄和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承擔與其他國家機關企業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換共享的協調聯繫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配合區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承擔呈貢區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履行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職責時,可以使用昆明市呈貢區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四)市場規範管理科
1.主要職責: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開展對流通領域商品(不含食品)質量的監管。監督管理和培育發展經紀人,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統計、分析工作,協調、推進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條款契約備案管理。負責動產抵押工作。監管電子商務市場主體,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的行為,承擔開展電子商務的網路監測與巡查工作,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查處辦理上述領域相關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負責價格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五)綜合協調科(投訴舉報中心)
1.主要職責:承擔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指導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擬訂全區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街道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編制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形勢分析報告和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完善全區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負責擬訂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調查處理等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呈貢區“12315”、“12331”、“12365”熱線日常工作,受理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投訴、舉報,負責對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情況進行受理、分流、轉辦、督辦、反饋、答覆。統計、分析、發布投訴、舉報情況,並對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指導區消費者協會的工作。承擔城市格線化管理職責。承擔呈貢區消費者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呈貢區消費者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名義和印章。
(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1.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監督轄區內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的實施,組織實施食品、保健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專項整治。制定相關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組織食鹽生產質量、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推動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措施。
(七)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1.主要職責: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擬訂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相關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宣傳、培訓工作。組織指導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及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轄區內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
(八)質量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管理科
1.主要職責:組織研究、分析、報告全區巨觀質量狀況,擬訂全區質量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質量工作,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和質量誠信制度建設。組織開展全區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實施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和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依法組織對標準的貫徹實施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各類標準化示範項目的全面管理、實施、推進。承擔轄區計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指導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工作。組織落實本區檢驗檢測認證發展規劃,推動區域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發展。鼓勵和引導轄區各類組織開展管理體系認證和自願性產品認證,組織指導對轄區各類認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開展職責範圍內的檢驗檢測機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獲證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對依法授權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的認證監督。負責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服務。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辦法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和政策研究。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和統計調查分析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擬訂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在職責範圍內對專利侵權糾紛進行行政裁決。擬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的政策措施,促進智慧財產權現代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資助工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依法實施廣告監督管理,指導廣告審查工作。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科
1.主要職責:負責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組織協調工作。辦理轄區特種設備事故告知。指導基層市場監督管理所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組織修改、擬訂轄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依法上報和按職責許可權協調開展轄區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工作。開展特種設備統計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節能監管,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檢查及重大活動、重要時段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檢查。

派出機構

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設定龍城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斗南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吳家營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烏龍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洛龍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雨花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為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副科級。6個派出機構受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委託,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職能,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派出機構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評為“昆明市2019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
2020年12月15日,被確定為“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2021年4月,被表彰為雲南省“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先進集體”。

辦公地址

昆明市呈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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