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昆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昆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隸屬:昆明市人民政府
  • 級別:正縣級
  • 編制:20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的職責。
(三)增加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事項的管理職責。
(五)加強人民防空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的職責。
(六)加強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人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平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配合參與搶險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二)根據昆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家防空重點城市人民防空戰備建設需要,提出昆明市人民防空建設的發展思路、發展目標和建設重點,組織編制昆明市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城市人民防空防護規劃。
(三)組織起草昆明市人民防空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草案,依法實施人民防空行政執法。
(四)組織編制(修訂)本市戰時防空襲方案和保障計畫,指導縣(市)區編制(修訂)縣(市)區戰時防空襲方案和保障計畫,組織指導城市人民防空襲演習、演練,組織指導全市人民防空民眾組織的建設和訓練;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套用;組織擬訂核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
(五)負責城市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及防空地下室拆除審批,按照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並參與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事項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強化人防工程維護與管理,確保工程平時處於良好狀態,推進和指導人防工程平時利用,提供城市服務。
(六)負責人民防空“兩防一體化”和信息化建設及防空警報設施拆除審批。承擔我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統、信息資料庫建設工作。組織編制昆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和技術管理。
(七)承擔市級人民防空指揮所(基本指揮所、機動指揮所、預備指揮所)、人民防空應急指揮中心建設,組織協調疏散地域建設,指導縣(市)區人民防空指揮所、人民防空應急指揮中心建設。
(八)組織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應急方案並監督實施。
(九)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方案,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國防教育。
(十)負責市級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昆明市人民政府和昆明警備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處主要職責:
綜合協調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本辦重要檔案起草、文電處理、機要文書、檔案管理、信息宣傳、保密、保衛、信訪、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政、後勤事務;承擔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幹部考核、幹部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資福利、社會保障、計畫生育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
工程處主要職責:
負責編制全市人防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防工程項目的統計、技術管理、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和定額管理;負責本級人防公共工程的建設和維護管理;承擔"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的審查、協調、檢查、驗收工作;指導、檢查人防定點防護設備廠的生產管理及技術,監督產品質量;負責全市人防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管理;負責已建工程及附屬設施的平戰結合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平戰結合有關統計工作;檢查指導工程防火、防汛安全工作;負責辦理工程使用證書的審查並提出報批意見;負責人防工程科研、設計管理和成果鑑定。
計畫財務物資處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和人防財務有關規定;負責全市人防國有資產管理和經費計畫管理;負責審核人防工程、設備設施平戰結合開發利用計畫;負責編制全市人防建設項目的經費預決算和年度財務計畫,承擔人防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政策性收費工作;進行專項資金審計和行業審計,指導、監督和檢查全市人防系統財務工作;負責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等專項物資的計畫管理,按照昆明市防空襲方案,儲備本級人防戰備器材和應急救援的物資、設備。
指揮通信處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人防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各種保障措施,擬訂人防專業隊伍組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空襲演練的組織工作;組織對重要經濟目標的人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並指導實施各項防護措施;擬訂全市人防指揮、通信、警報建設規劃;承擔本級人防指揮所自動化系統及通信系統的管理,組織通信警報網路的戰備值勤管理;負責防空襲演練的通信工作和完成上級賦予的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任務;組織完成有關人防的科研項目;進行人防知識教育;負責擬訂全市人防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承辦市人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人員編制

昆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0名。其中,主任1名(正縣級)、副主任2名(副縣級),中層領導職數7名。機關黨總支專職書記1名,專職紀檢監察員1名(正科級)。

其他事項

(一)昆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與昆明市規劃局、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昆明市水務局、中國電信昆明分公司、昆明供電局等部門的分工,按《昆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8號)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警備區關於進一步推進人民防空事業的實施意見》(昆通〔2009〕2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昆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管理昆明市人防監督管理處、昆明市人防工程維護管理處、昆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通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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