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安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雲安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根據云浮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定雲安縣人防辦的批覆》(雲機編〔2005〕76號),設定雲安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為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縣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歸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安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地點:雲安縣
  • 性質:防空辦公室
  • 職能: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關法律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一、職能調整
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負責的縣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職能,縣政府辦公室不再掛“雲安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人防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人防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並組織落實。
三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制訂(修訂)轄區內的防空襲方案,指導、督促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訂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組織制訂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協調郵電、軍隊等部門抓好各類人防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人防指揮所的規劃與建設,對人防工程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
六負責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人防教育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建和訓練人防專業隊伍,普及人防知識和技能。
七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防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八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實施人民防空技術標準。
九戰時組織人民開展防空襲鬥爭。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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