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保齡球運動協會,由日照市保齡球運動愛好者組成、從事保齡球運動交流、研討及推廣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民眾性社會體育團體。協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日照市體育局,接受日照市體育總會的領導,接受民政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保齡球運動協會
- 組織者:日照市保齡球運動愛好者
- 業務主管部門:日照市體育局
- 任務:組織開展民眾性保齡球運動等
宗旨,任務,組織,
宗旨
團結全市保齡球運動愛好者,堅持黨和國家的體育運動方針,積極開展保齡球運動的交流、研討及推廣、普及活動,提高廣大保齡球運動愛好者的競技水平,推動保齡球運動健康發展,為促進中華民族保齡球事業的繁榮做出貢獻。
任務
日照市保齡球運動協會的任務:
(一)組織開展民眾性保齡球運動。
(二)協助市體育總會或接受其委託,組織全市區域性保齡球競賽、聯誼活動。積極組織參與省內、國內的交流、競賽活動。
(三)組織保齡球運動愛好者,開展保齡球運動的研究,組織學術討論,交流經驗,不斷提高保齡球技術水平。
(四)聯繫和指導本市各區縣、市直保齡球運動協會的工作。
(五)舉辦保齡球運動裁判員培訓班,選派優秀裁判員參加保齡球比賽的裁判工作。
(六)開展保齡球運動技藝諮詢、培訓和服務工作。
組織
日照市保齡球運動協會委員會是協會的最高領導機構,委員經醞釀協商產生(對本協會的貢獻作為第一參考)。委員會選舉主席、副主席和正副秘書長,組成常務委員處理日常工作。每屆委員會任期五年。
本協會委員會下設競賽部、內務部、社會部、辦公室。上述三部一室各設部長、辦公室主任一人,副部長、副主任和工作人員若干人,其成員由保齡球運動協會委員會聘請,任命。
本協會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討論協會活動計畫,總結工作,聽取所屬三部一室的工作報告和交流工作經驗,必要時可延期或提前召開。常務委員會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本市各區縣保齡球運動協會和各產業系統的保齡球運動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基層保齡球運動協會可依照自願原則發展會員,並在本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