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泰友好條約,全稱為《日本和泰國關於繼續友好關係及相互尊重彼此領土完整的條約》。日本與泰國之間於1940年6月12日簽署的一項雙邊條約,由日本外務大臣有田八郎和泰國駐日本公使菲耶·斯利·塞那在東京簽署。條約為期5年。全文共5條。其要點為,日泰之間相互尊重彼此領土完整;重申確認相互之間既存的“持久和平與永恆的友誼”;締約一方受到第三國攻擊時,另一方將不支援或協助攻擊國攻擊對方。同年12月13日,日泰兩國在曼谷交換了批准書,條約遂正式生效。
日泰友好條約,全稱為《日本和泰國關於繼續友好關係及相互尊重彼此領土完整的條約》。日本與泰國之間於1940年6月12日簽署的一項雙邊條約,由日本外務大臣有田八郎和...
日泰同盟條約,亦稱《10年同盟條約》。日本和泰國政府於1941年12月21日締結的軍事同盟條約。條約規定:泰國軍隊儘快停止抵抗,以讓日本軍隊和平通過泰國領土。在該條約...
相比之下,日本對泰國的示好更加殷勤急切,同樣是1940年6月12日,泰國與日本簽署了《日泰友好條約》。伴隨著這一條約的簽署以及日本勢力在中南半島的大力滲透,泰國在...
相比之下,日本對泰國的示好更加殷勤急切,同樣是1940年6月12日,泰國與日本簽署了《日泰友好條約》。伴隨著這一條約的簽署以及日本勢力在中南半島的大力滲透,泰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