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泰同盟條約,亦稱《10年同盟條約》。日本和泰國政府於1941年12月21日締結的軍事同盟條約。條約規定:泰國軍隊儘快停止抵抗,以讓日本軍隊和平通過泰國領土。在該條約中,還包括了一項秘密議定書。議定書規定:日本保證泰國收回19世紀被英、法奪走的領土;泰國則承諾在戰爭中幫助日本共同對付英、美軍隊。根據該條約,1942年1月25日,泰國對英、美宣戰。該條約的簽訂,導致了泰國鑾拔汶政府內部發生分裂,其外交部長和財政部因持反日立場,先後退出政府。
日泰同盟條約,亦稱《10年同盟條約》。日本和泰國政府於1941年12月21日締結的軍事同盟條約。條約規定:泰國軍隊儘快停止抵抗,以讓日本軍隊和平通過泰國領土。在該條約...
12月11日,迫於日本持續加碼的壓力,泰國首相通知內閣,為了避免淪為日本的占領國,他選擇進一步妥協,與日本簽訂《日泰同盟條約》,通過與日本合作來保全政權、軍隊和...
使用時間為1926年12月25日—1989年1月7日,是日本各年號中使用時間最長的,合...月: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中華民國向德國、日本、義大利宣戰、日泰同盟條約...
1941年12月11日上午,披汶·頌堪與日本大使簽署了臨時的攻守同盟協定,並於當年12月21日在曼谷王宮佛寺內的玉佛面前簽署了正式的《日泰同盟條約》,日泰結盟。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