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風險事業中心

VEC建立了擔保體系,作為解決當時碰到的風險企業融資難貸款難的問題的方法。這樣,VEC為風險企業發展鋪了一條道路,並起著風險投資公司的作用。

根據1975年7月1日民法,在國際貿易和工業部長推動下,日本成立了一個非贏利基金,稱為風險事業中心(VEC或Venture enterprise center)。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本風險事業中心
  • 目的:研究開發貸款
  • 活動:幫助他們進行信息交流
  • 擔保利率::每年2%
VEC的貸款目的,VEC的活動,為風險企業的R&D貸款提供擔保,VEC對企業家的定義,VEC 擔保企業的成長,信息交流,風險投資活動,企業發展籌款,財政資助,風險資本,性質,主要行為,風險投資公司與VEC,

VEC的貸款目的

VEC的貸款目的是為研究開發貸款中無抵押債務提供擔保。VEC還通過研討會、信息發布會等形式進行信息交流。VEC就這樣幫助解決基金的獲得和信息蒐集這些阻礙企業發展的問題,促進VB的發展,同時為產業知識密集化作出貢獻。

VEC的活動

VEC的活動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部分:
第一,為風險企業或新的服務企業從銀行的貸款提供擔保;
第二,幫助他們進行信息交流。

為風險企業的R&D貸款提供擔保

中、小科技企業以商業化為目標開發新產品、研究新技術的研究開發活動融資所需貸款的債務擔保。
企業資格:那些以研究新技術和開發新產品、具有成功所必要的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時,在他們自己控制下的項目具有好的商業化前景的企業。
考核:所有申請擔保的項目都必須通過考核委員會成員的考核。
擔保的限制:貸款比例的80%,每個項目最多1億日圓
擔保利率:每年2%。
保證:除了企業質量外不要求其他保證,但企業代表要作擔保人。
項目一旦成功,要付一筆獎金。
擔保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8年。
償還程式:分期付款償還。
延遲期限:最多一年
貸款擔保的績效:截止於1989年3月末:
總計119億日元(申請款項總計369億日元)
276個公司有318個項目獲得款項(申請項目總計813個)
項目成功的獎金:7千4百萬日元(共有19個項目)
代位償清績效:12.05億日元(共38個項目)

VEC對企業家的定義

企業家創業的動機是生活中的一些需要或探索有意義的人生而引發的。離職自立門戶的企業家往往為了更多的自由或受以往的職業生涯所影響。製造業者力圖選擇擺脫定單控制的生產流程。配售者(處理國內或國外產品)則受到對新生產技術的需要或日本生產技術的提高所影響。 提供給知識密集型企業的貸款抵押
VEC於1988年7月開始實施這項新的舉措,目的是為了助長那些新穎的和高創造水平的服務性企業的成長。
擔保的限制:貸款比例的80%,每個項目最多5000萬日圓
擔保利率:每年1%。
保證:除了企業質量外不要求其他保證,但企業代表要作擔保人。
項目一旦成功,要付一筆獎金。
擔保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8年。
償還程式:分期付款償還。
延遲期限:最多一年
貸款擔保的績效:截止於1989年3月末:
總計7千四百萬日元,兩個項目(兩個企業)

VEC 擔保企業的成長

到1988年3月底為止,首批265個VEC擔保公司已經有180個公司得到成長、有42個公司破產、另外的43個公司情況不明。在我們近期對這些擔保公司的調查顯示,自從他們各自成為VEC屬下的擔保公司以後,資產從68億日元增長到216億日元,增長率為220%;公司雇員從10755人增加到14771人,增長了40%;年銷售額從1858億日元增加到3404億日元,增長率為80%。

信息交流

交流活動主要內容如下:
A.組織演講、研討小組、開研討會,從而促使R&D的信息和管理技巧得到交流。
VB管理戰略討論會
VB高層會議
風險投資高層會議
國際研討會
B.對組織管理、生產、銷售和風險產業的R&D的指導。
C.從事考察和收集、整理和加工關於風險公司的信息
VB發展趨勢研究
海外風險產業研究小組
D. 宣傳、出版關於VB的研究和交易活動
風險論壇(月刊)
VEC年報
贊助人名單
VB發展前景考察的報告
與海外集團的信息交流
E.人力資源的栽培
對新雇員的培訓

風險投資活動

在日本有超過100家風險投資公司,但他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協會,VEC自1983年每月舉行風險投資公司會議。今天,他們偶爾也研究風險投資公司面對的法律和稅務方面的問題。

企業發展籌款

VEC在風險企業各發展階段籌款中的作用
A.R&D
官方研究經費、補助
VEC貸款擔保
B.創始階段(樣機試製階段)
官方研究經費、補助
VEC貸款擔保
小企業投資公司
[孵化中心]
C.創始階段(商品化階段)
官方研究經費、補助
VEC貸款擔保
小企業投資公司或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
[孵化中心]
D.早期擴張
官方研究經費、補助
小企業投資公司或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
銀行貸款
E.後期擴張
官方研究經費、補助
小企業投資公司或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
銀行貸款
上市(二級市場等)
1963年在日本東京、大坂、名古屋成立的小企業投資公司。到1989年3月底,小企業投資公司在1717箇中小企業的股票或可轉化債券上投資716億日元,旨在壯大他們的自有資金。

財政資助

VEC還直接或間接的給中小企業和他們的協作者或協會、以及地方政府,提供一般的財政資助。
VEC提供的財政資助還有:
提供給中小企業作為R&D項目和試驗性生產的經費
在財政上幫助地方政府為公立研究所的開放實驗室提供儀器設備。
在上述的情況中,研究與開發為主的公司有特殊的優先權。此外,在眾多領域中還有一系列的措施:
技術信息的收集和供給
技術開發援助
為R&D提供資金
信譽擔保
支持跨行業合作
在實驗研究及其它費用方面提供稅收優惠。

風險資本

性質

所謂風險資本是指為風險企業提供資本和支持風險企業的成長的公司或投資者。一般的金融機構發現難以為這些企業融資,因為儘管這些企業涉及高精尖技術,但同時存在管理薄弱的巨大風險。

主要行為

包括:
獲得和擁有股票
獲得和擁有可轉換債券
提供中長期資本貸款
管理諮詢及其它。
近年來,儘管經過風險資本的投資迅速增長,但貸款仍然是交易的重頭戲。
有限合夥制度從1982年4月開始已在日本實施。風險資本家在基金中是行政合伙人,而且是投資組合公司(即風險企業)的顧問。
截止1988年底,共有73家有限合夥基金在日本成立,其資本總額達2130億日圓。

風險投資公司與VEC

在超過320家VEC贊助公司中,46家是風險投資公司。仔細研究這46家公司,我們就不難了解日本風險投資的趨勢。VEC從1983年7月開始每月都會開一次風險投資公司董事長的午餐會議,任命了其中8家為理事,而且在1984年12月成立了專門處理與風險投資有關的“政策委員會”。這些會議的其中一個主要目的就是建立與其他董事會、企業的夥伴合作關係。
例如,一個特別小組研究的問題如下:
公平交易委員會( Fair Trade Commission)有關持股和向投資企業派遣董事長的指導方針。反壟斷法要求任何風險投資公司不能在它的投資組合公司里占據董事位置,也不能擁有風險企業里超過49%的股份;
投資帶來的可能損失的儲備金;
股票損失評價;
有關政府權利機構立規支持中小型企業公開上市,而不是抑制其發展。
1983年11月,放寬在第二板塊和OTC市場上市註冊的要求方面的條例,激起了風險投資公司數量的第二輪快速增長。
1986年,由於投資者破產和原先的樂觀期望被失望焦慮所代替,風險投資公司面臨著重重困難。雖然如此,後來行業還是克服了這些困難,信心百倍地重新繁榮起來。
在我們向21世紀邁進的同時,日本的價值觀越來越趨向於個人主義和多元化。順應此種趨勢,風險事業正努力為技術革新和經濟活動提供推動力。其中的關鍵是風險投資在風險事業的發展進程中扮演了一個極為重要的角色。然而,也許是日本對風險投資研究歷史較短的緣故,和美國、歐洲相比,日本社會在這方面的認識仍顯不足。 VEC不能為海外的風險企業提供擔保,但卻贊成和鼓勵日本的風險投資公司到海外進行投資。
風險投資企業對日本乃至全球的風險事業都做出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在某些案例中,風險投資還以中間人的身份使風險企業以平等的身份與其他大小企業聯合。
一個風險投資公司並不是銀行或者股票交易所,而是風險事業的推動者。自1988年10月以來,VEC已在其金融機構名單中增加了12家風險投資公司。這些舉措不僅僅是想增加風險投資的總量,而且想促進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的發展。 在日本,風險投資行業的目標是在風險投資企業和風險事業間建立起一條相互理解、尊重和協作的紐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