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本舊式軍銜
- 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
- 背景:日本從中國鴉片戰爭中得到教訓
- 地區:日本
簡介,等級,對比,
簡介
1840年,日本從中國鴉片戰爭失利中得到教訓,看到了改良"兵制與兵器"的重要性。
1853年6月,美國軍艦炮擊鹿兒島。第二年,英、美、法、荷聯合艦隊又向下關轟擊。日本蒙受恥辱,決心急起直追,效法歐美,改良兵制。當時日本還處於幕府時期。幕府決定仿照西洋軍隊,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包括步、騎、炮兵總計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規定陸海軍將校的階級"。這是日本歷史上最早設立的西歐式軍銜制度。
等級
舊等級
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凡有重要之軍事,皆親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決定廢監軍部,改設元帥府為最高的軍事諮詢機關。元帥府配備元帥若干人,"由日本天皇就陸海軍大將中選任,頒賜元帥封號,擔任軍事顧問及檢閱陸海軍等任務"。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時止,日本共授元帥31人,其中,陸軍17人,海軍13人。
根據1906年頒布的《海軍軍人之名稱及階級表》,日本海軍的軍銜分為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準士官(準尉)、下士(軍士)和卒,計6等18級。下士官以上的等級與陸軍相同,兵的等級比陸軍多兩級,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新等級
1950年,日本重建軍隊,至1954年建成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重建的日軍軍銜分幹部、曹士兩大類。幹部軍銜包括將、佐、尉官3等。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將一相當於上將,將二相當於中將,將補相當於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對比
舊日軍 | 自衛隊 | 通用稱謂 |
大將 | 將一 | 上將 |
中將 | 將二 | 中將 |
少將 | 將補 | 少將 |
大佐 | 一佐 | 上校 |
中佐 | 二佐 | 中校 |
少佐 | 三佐 | 少校 |
大尉 | 一尉 | 上尉 |
中尉 | 二尉 | 中尉 |
少尉 | 三尉 | 少尉 |
準士官 | 準尉 | 準尉 |
無 | 曹長 | 軍士長 |
曹長 | 一曹 | 上士 |
軍曹 | 二曹 | 中士 |
伍長 | 三曹 | 下士 |
上等兵 | 士長 | 上等兵 |
一等兵 | 一士 | 一等兵 |
二等兵 | 二士 | 二等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