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醫療保障局是日喀則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農牧區新型合作醫療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庋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編制市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便民服務及有關事項的清單和目錄,並進行動態管理。
(三)負責本市承接、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國務院、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市人民政府決定下放行政職權事項工作。
(四)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劃轉的行政審批及關聯事項、進駐便民服務大廳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駐便民服務大廳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問題。
(五)負責辦理投資項目、市場準入準營、社會事務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負責部門進駐便民服務大廳的行政審批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對大廳視窗及其他工作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對視窗工作人員開展審批業務、規範化服務、職業道德、行為準則及工作紀律等的培訓和教育工作。
(八)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體系的維護、管理,推進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機構及中介服務行為實施監督和管理。
(十)負責市級審批服務事項的諮詢、解答工作。負責市級審批服務違規違紀行為和投訴舉報的處理工作。
(十一)負責與市級相關職能部門的政策銜接、審批和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與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審管分離、審管聯動、協調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機制。
(十二)負責指導和推動各級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縣區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高起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