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喀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喀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全市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按照自治區安排,貫徹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政策。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跨省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監督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指導監督各縣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綜合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日喀則市表彰獎勵辦法,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日喀則市級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的申報備案工作。
(十)貫徹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貫徹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貫徹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市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辦公地址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黑龍江中路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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