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簽約侵奪“滿洲”

1910年7月4日 日俄簽約侵奪“滿洲” 1910年7月4日,日本駐俄大使本野一郎和俄國外交大臣伊茲斯基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訂第二次《日俄協定》和第二次《日俄密約》。

1910年7月4日 日俄簽約侵奪“滿洲”
1910年7月4日,日本駐俄大使本野一郎和俄國外交大臣伊茲斯基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訂第二次《日俄協定》和第二次《日俄密約》。美國資本極力在東北尋找機會,不但受到日、俄的一致反對,還促成了日、俄的進一步勾結。為此,它們在聖彼得堡簽訂了新的協定和密約。協定規定,兩國維持“滿洲現狀”,如有侵害這種現狀之事發生,兩國就維持現狀的“必要措施”,“隨時互相商議”。密約還明白規定,若兩國在中國東北的“特殊利益”受到威脅時,兩國同意採取“防衛此種利益的辦法”,從而使密約帶有軍事同盟的性質。

美國資本極力在東北尋找機會,不但受到日、俄的一致反對,還促成了日、俄的進一步勾結。為此,它們在聖彼得堡簽訂了新的協定和密約。協定規定,兩國維持“滿洲現狀”,如有侵害這種現狀之事發生,兩國就維持現狀的“必要措施”,“隨時互相商議”。密約還明白規定,若兩國在中國東北的“特殊利益”受到威脅時,兩國同意採取“防衛此種利益的辦法”,從而使密約帶有軍事同盟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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