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旗人免發遣
- 類型:刑律制度
- 時代:清
- 對象:旗人
但旗人中如系窩竊、窩娼、窩賭、誣告訛詐, 以及棍徒擾害、教誘宗室為非、造賣賭具、代賊銷贓、行使假銀、捏造假契、誆騙詐欺取財和誘拐強姦、親屬相奸等罪行者,應削去旗籍,各照民人一例辦理,分別發配,不準折枷。另規定,八旗奴僕犯軍流等罪,酌發駐防為奴。如滿洲、蒙古八旗的奴僕犯徒罪者,可以照旗人正身例折枷鞭責;漢軍八旗的奴僕則不能折枷鞭責,照例問擬實徒,徒滿押回該旗,交伊主管束。如果滿洲、蒙古、漢軍八旗奴僕已入籍為民者,犯罪後亦俱照民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