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行政監督

旅遊行政監督

旅遊行政監督是指旅遊行政組織自身和外部主體對旅遊行政執行過程和行為所實施的監督。旅遊行政執行最基本的特徵是依法行政。.與此相聯繫,行政監督的最基本的特徵是依法監督。它決定了旅遊行政監督的基本目標、特點、內容和方式,嚴格要求旅遊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行過程中遵紀守法。認真執法和履行公務是旅遊行政監督的基本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行政監督 
  • 外文名:Tourism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特徵,原則,

特徵

(一)監督對象的特定性
旅遊行政監督的對象,是旅遊行政機關及其旅遊行政官員的旅遊行政行為,對黨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履行自身職能的監督,不屬於旅遊行政監督的範疇;黨政組織對在旅遊行政機關工作的旅遊行政官員的黨性原則的監督,也不屬於行政監督範疇;旅遊行政官員的非旅遊行政行為,亦不屬旅遊行政監督的範疇。
(二)監督主體的廣泛性
監督主體的廣泛性是現代旅遊行政監督,特別是社會主義國家行政監督的重要特徵。社會主義社會國家權力屬於人民,社會的各種民眾組織和公眾,都屬於旅遊行政監督的主體行列。各級旅遊行政機關,尤其是質量監督機構、旅行社、飯店和旅遊者,都是旅遊行政監督的最直接主體。
(三)監督內容的全面性
旅遊行政監督是對旅遊行政過程的全面監督。不僅要事前監督,而且要對旅遊行政執行過程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監督;不僅要對旅遊行政機關監督,而且要對旅遊行政官員進行監督。但是,監督不是監控,而是只要督促,從而保證旅遊行政管理活動目標的實現。
(四)監督行為的自覺性
從旅遊行政機關內部來看,各監督主體之間存在著旅遊行政分工、合作及相互制約的關係。監督客體所出現的偏差,對監督主體履行自己的職責也必然產生負面的影響,這就迫使監督主體主動地進行監督;從旅遊行政機關和外部的聯繫來看,旅遊行政機關和旅遊行政官員旅遊行政行為的偏差,必然直接影響社會團體和公眾的利益,因此,監督主體的監督行為也必然是自覺的。
(五)監督程式的規範性
旅遊行政監督是一種法制監督。各監督主體依法享有監督權,對旅遊行政機關和旅遊行政官員的旅遊行政活動行使監督權,同時其監督活動本身也應依照法定程式進行。這是因為,旅遊行政權力的行使必須具有強制性,如果以監督為由,隨意抵制旅遊行政權力的行使,便會給正常的旅遊行政管理活動造成不應有的障礙。

原則

旅遊行政監督的原則,是指旅遊行政監督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和指導思想,它對旅遊行政監督起著指導和規範的作用。在我國的旅遊行政監督實踐中,除了應當遵循我國政治生活的民主、法制等基本原則,還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一)經常性原則
國家旅遊行政管理是國家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行政管理活動每時每刻都在進行,要使國家旅遊行政機關依法合理行政,按照客觀規律辦事,就必須對旅遊行政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經常性的監督。也就是說,必須把旅遊行政監督貫穿於旅遊行政管理過程的始終,即貫穿於領導決策組織、指揮、控制協調等旅遊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決不能把它當成一種臨時性的應急措施,出了問題才急忙抓一把,平時則置於可有可無的地位。
(二)廣泛性原則
堅持這一原則是由監督主體、監督對象和監督內容的廣泛性決定的。它有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旅遊行政監督的主體是廣泛的,必須調動各種監督主體的積極性,廣泛地進行監督;二是旅遊行政監督對象的分布是廣泛的,是各級國家旅遊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他們進行廣泛的監督,決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旅遊行政機關和旅遊行政人員存在;三是旅遊行政監督的內容是廣泛的。旅遊行政管理的內容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旅遊行政管理的過程存在著諸多環節,必須對旅遊行政管理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進行廣泛的監督。
(三)公正性原則
旅遊行政監督必須是公正的,它要求各監督主體有一個統一的監督標準,對公共旅遊行政主體和公共旅遊行政對象不能出於同情或個人的私利而偏袒任何一方。在具體的監督活動中,實施監督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依法辦事、公正廉明、鐵面無私。
(四)公開性原則
旅遊行政監督還必須是公開的。公開性原則是民主政治制度在旅遊行政監督中的反映和具體化,是公民參政議政的延伸。加強監督工作的透明度,讓一切不合理的旅遊行政行為及非法行為置於廣大民眾的監督之下,不僅能增強政府機構的透明度,有利於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公民對政府的信任度,而且還會大大加強旅遊行政監督的效力,更好地發揮旅遊行政監督的作用。如果監督的標準不一,監督就無法做到公正合理,賞罰分明。
(五)確定性原則
旅遊行政監督的確定性原則,就是指旅遊行政監督必須是具體的、明確的。對誰進行監督,採取何種方式監督以及監督的範圍、任務、方法等都必須有具體的規定。如果監督的主體、對象、範圍、方法等缺乏明確性,必將造成監督工作的混亂和監督的無力,被監督機關也無法正常地開展工作。
(六)有效性原則
有效性原則,是指旅遊行政監督要有效率和效果。所謂有效率是指要根據相應的情報和信息,及時、迅速地實施監督行為,儘快發現和查明可能或已經導致違法、失職行為產生的原因、條件,並及時預防或查辦違法失職行為,做到發現及時,檢查落實及時,處理糾正及時。而有效果則是指在監督過程中,要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對違法失職行為要一視同仁地追究責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而使監督真正起到維護政府形象,提高旅遊行政效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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