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範式
一、 以“旅遊審美”為核心即旅遊者在旅遊活動過程中所發生的審美關係;
二、以“旅遊六要素”為審美對象;
三、以“自然美”、“生活美”、“藝術美”等作為審美內容。
這一範式確立後,全國先後出版大同小異的幾十種稱為旅遊美學的教材。正是在這種形勢下,旅遊美學學科本身的反思性研究便開始了。
主要觀點
一、“旅遊美學還不能稱作是真正意義上的一門學科,還有待於深入探討和研究”;
二、“大多數的旅遊美學教材內容幾乎成了自然審美、藝術審美、風俗審美、乃至飲食審美的簡單拼合,缺乏對旅遊審美的獨特性的研究,缺少對旅遊審美中規律性內容的抽象概括”;
三、“綜合比較各個版本的教材,不難發現,它們在質量上卻鮮有創新和突破,教材內容大多都是相關學科知識的簡單堆砌,缺乏核心理論的支撐,很難構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
四、“科學研究的根本目的在於探索事物的內在規律。旅遊美學的研究不能僅限於旅遊中的具體的審美問題的考察上,而應從旅遊活動中大量與美有關的事物中找出規律性,上升到理論的高度,成為從事旅遊審美文化研究和實踐的理論指導。”
新範式
貴州大學旅遊美學、旅遊管理碩士生導師陳昌茂教授在長期的旅遊研究、旅遊教學和旅遊工作實踐中,提出了旅遊美學的研究對象就是“旅遊美”,它是遊客在旅遊活動中創生出來的美即美感。以此為理論原點,提出並構建了旅遊美學的新範式:
一、旅遊美學的對象:旅遊美。
二、旅遊美的審美對象:五類旅遊景觀:擬態景觀、風景景觀、環境景觀、場所景觀、旅遊紀念品景觀。 三、旅遊美的美感經驗:五種美感經驗:神話詩性、抒情詩性、暢爽詩性、狂歡詩性、夢幻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