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物業管理

旅遊物業管理狹義上指旅遊物業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託契約,對旅遊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旅遊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廣義上還應包括旅遊物業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不僅包括對已建成旅遊物業的管理,還包括旅遊物業的前、中、後期管理,涵蓋了旅遊物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施工、監管、接管、驗收、開業、正式運營和後期保養等全過程。

旅遊物業管理源自人們對物業管理概念理解的深入和對物業管理業務領域的拓展。旅遊物業管理對象也從單一的酒店物業擴展到旅遊景區、公園、博物館、會展中心、體育場館、碼頭、郵輪、電視塔等場所。景區物業管理、會議會展物業管理和酒店物業管理構成旅遊物業管理的三大基礎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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