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外匯收人是指經營旅遊的部門在一定時間內提供的旅遊商品和勞務服務所獲得的全部外匯券人民幣收入。它是考核國際旅遊業經營情況的一項很重要的綜合指標。旅遊外匯收入是來源於國際旅遊者的旅遊消費,從國際旅遊者那裡獲得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也是國際旅遊者的旅遊消費。旅遊外匯收入可分為以下兩大類:第一類是有形的商品性收入,第二類是無形的勞務性收入。
具體分為:
- 商品性收入,是指以實物形式為旅遊者服務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包括銷售旅遊商品和提供餐飲服務所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1)商品銷售收入、是指銷售給旅遊者的各種生活用品、醫療用品、工藝珍藏品、文物古玩、書報雜誌等商品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2)餐飲銷售收入,是指為旅遊者提供膳食、飲料等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 勞務性收入,是指以勞務形式為旅遊者提供的服務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包括旅行社旅遊業務費實際收入、宿費收入、長途交通費收入、市內交通費收入、郵政電訊費收入、文化娛樂費收入以及不屬於以上各項的其它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1)旅行社的旅遊業務費收入,是指旅行社營業外匯收入中除了支付給有關部門的住房、用餐、旅遊交通、文娛活動等費用外的陪同費收入、勞務收入、票務(代辦飛機車船票的手續費)收入和其它服務收入;
(2)宿費收入,是指為旅遊者提供賓館、飯店內客房住宿服務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3)長途交通費收入,是指為旅遊者提供飛機、火車、輪船、汽車等長途交通服務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4)市內交通費收入,是指為旅遊者提供市內交通服務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5)郵政電訊費收入,是指為旅遊者提供郵寄信件、包裹、長途電話、電報等服務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6)文化娛樂費收入,是指為旅遊者提供遊覽、遊船、彈子房等各種文化娛樂服務而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
(7)其它收入,是指不屬於以上各項的其它服務收入,如醫療、美容、洗染等得到的外匯券人民幣收入。旅遊外匯收入是國際旅遊統計中的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它是衡量旅遊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的一項很有價值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