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施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施秉縣政府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主要職責:15條
  • 內設機構:3個
  • 人員編制:5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和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委託和授權,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四)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依法監督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綜合管理職業危害有關信息統計工作。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的有關工作。
(九)負責組織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十)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與縣外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會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負責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綜合性政策及規定;負責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發布;承擔機關建設和後勤服務工作;承擔機關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和審計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承擔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承擔有關外事交流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宣傳和煙花爆竹零經營行政許可頒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州安委辦及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督管理股
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行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負責指導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審查煙花爆竹零經營安全許可條件;負責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日常監督檢查企業落實安全管理情況,查處行業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及工礦商貿行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生產標準的情況;負責研究、協調安全監管執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負責安全分析預測重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檢查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負責聯繫鄉鎮和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和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作業場所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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