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將原縣衛生局承擔的衛生工作職能和原縣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食品和藥品安全工作職能,劃入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秉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址:施秉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監督管理機構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州、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
(三)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能;加強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四)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民眾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衛生和食品、藥品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醫藥衛生區域規劃和醫藥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衛生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管理方案、措施等,並監督管理執行情況;依法組織實施有關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縣級醫療衛生和醫藥單位的業務管理、質量監控並指導基礎設施建設;負責鄉鎮衛生院、村級衛生室的建設、醫療、疾控、婦幼、藥械的業務指導和行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縣、鄉、村三級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等預防控制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和開展業務指導,組織對重大傳染病的預防救治。
(四)負責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許可管理,實行準入管理,依法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管,查處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負責對全縣醫療用血進行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全縣獻血工作;負責對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醫療質量進行監測管理。
(五)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六)負責藥品經營企業(零售)、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零售)監督管理;根據授權組織對藥品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範的認證。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管理法規,配合相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監管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管和違法違規的查處工作。依法監測本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依法監督本縣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制售使用假劣藥品和其它違反藥品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
(七)負責轄區內母嬰保健機構和人員的管理與監督、婦幼衛生、優生優育等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業務指導,組織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負責愛嬰醫院的指導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公共衛生、學校衛生、勞動衛生、放射衛生等衛生監督執法和職業衛生監察工作。開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九)推進初級衛生保健工作。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擬訂全縣社區衛生服務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十)組織醫藥學科研攻關、成果鑑定、技術開發及成果推廣,發展醫藥學教育,培養醫藥衛生技術人員;負責全縣醫藥衛生技術拔尖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的推薦工作。負責全縣醫藥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推薦以及報考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醫療救護和徵兵、招生等體檢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各種災害及重大傷亡事件實施緊急救治,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二)貫徹落實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發展中醫事業。
(十三)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和落實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工作任務;參與組織協調創建衛生城市、衛生村鎮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農村改水、改廁和除“四害”等工作;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組織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活動,動員全社會參與衛生工作。
(十四)編制和實施衛生事業經費預算、決算,加強對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療衛生機構的收費標準,並加強收費管理和監督檢查。
(十五)負責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基金監督管理、參合民眾補償等綜合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衛生系統的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普法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以及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行業行風建設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保險福利、檔案管理、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及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研究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協調各股室的工作和上下業務聯繫,負責局會務、文秘、機要、保密、信訪、信息、後勤、值班安排、安全保衛等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後勤、車輛管理;負責所屬機構、鄉鎮衛生院的目標績效考核;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專項建設規劃,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指導、監督全縣衛生事業資金使用情況及項目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衛生統計、衛生信息資料的分析、利用等工作;負責衛生行業作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計畫生育、黨風廉政建設等。
(二)醫政和醫療服務監管股。
負責醫療機構行業管理,對醫療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依法監督管理中西醫執業從業資格;負責醫療機構許可管理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建立健全鄉村醫生考核、聘任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協調醫患、醫療糾紛;依法監督和管理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或血液製品安全;指導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負責科研成果的申報,組織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及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技術職稱及聘後管理工作;負責中醫藥方面的日常工作。
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全縣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協調和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和諮詢、理賠等工作;指導衛生、食品、藥品管理等有關重大政策的調研草擬工作;組織實施衛生、食品、藥品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行政執法培訓和資料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衛生、食品、藥品等管理機構的法制建設;指導和監督醫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行政執法工作;查辦重大醫療、衛生安全等違法案件;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等有關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等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采供血機構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工作。負責全縣境內醫療救援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三)農村衛生與婦幼保健股。
承擔綜合管理城鄉基本公共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運行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農村衛生與婦幼保健工作區域規劃的擬訂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農村衛生與婦幼保健工作的監督和指導;指導監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孕產婦疾病的防治,降低孕產婦死亡率;負責對嬰幼兒傳染病的防治,降低新生兒死亡率;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基金監督管理。
(四)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涉及衛生部門的“整髒治亂”和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全縣農村改水改廁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督促;開展除害防病、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等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愛滋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實施監測;完善全縣疫情管理,並監督落實;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建設;協助參與全縣公共衛生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協助參與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組織實施。
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治、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工作;指導並組織開展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對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食品藥品稽查隊)。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作為縣政府機構改革過渡保留機構,其原有職能、人員、財務等事權保持相對獨立。內設藥品監督股、食品安全股。
1.藥品監督股。
負責藥械有關質量的投訴工作;負責藥械零售企業的資格初審;監督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藥械分類管理制度;依法監督檢查藥械廣告的發布情況,承擔藥械網際網路服務和交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械行銷人員的登記備案及管理工作;負責藥械不良反應事件和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等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藥品和藥源性興奮劑的監督管理工作;對依賴性藥物濫用進行監測和信息反饋;執行國家中藥材品種保護制度;組織查處藥械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2.食品安全股。
承擔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承擔餐飲業、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的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許可有關規範和標準;承擔餐飲業、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相關審查工作;組織查處餐飲業、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餐飲業、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狀況監測工作,發布監管有關工作信息;審查和監測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負責餐飲業、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保健餐飲業、食品、化妝品安全等相關投訴工作。依法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指導全縣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等相關投訴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中1名兼愛衛辦主任),股級領導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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