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點:松原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參與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批工作;監督執行國家保健食品市場準入標準;組織開展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安全檢測和評價工作;參與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定期向社會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
(四)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五)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參與起草地方性藥品管理的行政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組織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貫徹執行有關國家標準,組織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產品行業標準、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協助核發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
(七)監督執行國家藥品標準;貫徹實施國家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貫徹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協助核發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依法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
(八)監督實施國家藥品研究、生產、流通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九)監督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
(十一)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稽查工作。
(十二)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值班等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來信來訪和行政後勤等工作;組織建立業務信息系統;承擔統計、綜合信息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和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外事行政工作;承擔有關新聞宣傳及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貫徹執行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監管方面的規章、政策;參與轄區內大案要案的審理工作;參與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協調和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參與或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食品許可科。負責餐飲服務許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餐飲服務許可有關規範、程式並組織實施;開展餐飲服務分級認定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餐飲許可工作的督導;承擔餐飲服務許可現場核查工作。
(四)食品安全監管科。負責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監管有關的工作信息;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保健品化妝品監管科。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許可現場核查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安全性評價工作;發布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的工作信息;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六)藥品安全監管和註冊科。貫徹實施國家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貫徹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貫徹實施國家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以及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的監管工作;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特種藥械。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標準;負責醫療機構製劑品種註冊申請的受理、資料的形式審查和現場考核及再註冊的形式審查工作;協助省局開展對藥品、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及容器產品註冊的現場考核及抽樣工作;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醫療器械監管科。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衛生材料產品的行業標準、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全市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國家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目錄;負責違法醫療器械廣告移交;核發一類產品註冊證;負責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
(八)稽查科。貫徹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國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零售企業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核發零售企業的《藥品經營許可證》;依法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協助組織實施全市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驗;監管全市中藥材市場;負責藥品廣告、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監測和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監督指導全市稽查執法、應急管理、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作;組織查處上級機關交辦的案件。
(九)行政審批辦公室。根據國家關於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以及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涉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監督管理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或審批;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審查、論證、檢驗、檢測、鑑定、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核發行政許可證書、證件;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應訴;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其它行政審批事項。
(十)人事教育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及勞動工資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管理的有關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省局開展執業藥師資格培訓和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一)財務審計科。負責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規劃、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員經費、業務經費、裝備經費、基礎設施及藥品抽驗經費預算、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直屬單位財務經費和資產;負責對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直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國家投資項目的申報、實施和審核工作。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食品藥品稽查專員2名)。機關工勤編制4名。
其他事項
(一)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工作職責分工:市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食品藥品稽查專員的職責:市食品藥品稽查專員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委託,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單位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領域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和藥品、醫療器械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監控與整改情況,參加對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由市衛生局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適時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
(五)直屬事業單位及縣級局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