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縣交通運輸局

施秉縣交通運輸局

施秉縣交通運輸局是施秉縣的非盈利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報經批准後予以實施,並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秉縣交通運輸局
  • 地點:施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部門介紹,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部門介紹

根據《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施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東南黨辦發〔2010〕27號)和《中共施秉縣委、施秉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施黨發〔2010〕11號)精神,設立施秉縣交通運輸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原縣市政管理局城市客運管理職責整合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二)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三)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暢通、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達獄海霉。
(四)將原縣交通局交通戰備職責劃入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交通運輸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三)承擔道路、禁奔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州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以及交通建設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頌櫃烏;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和鑽白請甩協調發展。
(五)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質量與安全監督,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工業行業管理和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
(八)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實施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行業管理。
(九)組織實施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實施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局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符汗和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全縣交通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及行政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新聞及對外宣傳工作、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及校印分發、下發、保密、一般民眾來信來訪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起草交通運輸業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草案和調研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交通法規政策諮詢、行業法律事務及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承辦交通運輸業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對行業內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政治理論學習及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制訂行業教育發展規劃和幹部職台糊跨工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技工考評,職工凶雅奔福利,就業保險,考核獎懲,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承辦統戰、出國(境)審查、社團管理等相關工作。
基本建設股
承擔交通運輸業發展戰略研究和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畫;並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交通建設大中型項目的行業審查和報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重點工程後評價工作;承擔交通環保、外資引進和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等工作。負責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技術引進和開發、科技成果鑑定、推廣套用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信息化、節能減排、技術標準、質量和計量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檔案審核備案及監督指導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及水路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及水路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定額等管理工作;承辦勘察、設計、施工、工程諮詢監理單位的資格審核及管理工作;承擔大中型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設計、施工設計圖審核及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資金管理和審計股
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非稅收入、外匯、信貸、利用外資、政府採購初審等有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審計及監督工作;開展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管理審計、經濟效益審計以及重要經濟事項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承辦縣局管理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 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縣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局隸屬縣交通運輸局管理,其他有關機構編制事項嚴格按照施編髮〔2009〕12號檔案執行。
(二)根據省編辦字〔2002〕70號和州編辦發〔2002〕29號檔案精神,縣地方海事處為縣交通運輸局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股、安監股,事業編制4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處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 負責有關水上安全監督、船舶檢驗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操作規程在轄區內的貫徹執行;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組織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檢驗費等規費的徵收、解繳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址: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縣
施秉縣交通局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全縣交通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及行政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新聞及對外宣傳工作、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及校印分發、下發、保密、一般民眾來信來訪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起草交通運輸業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草案和調研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交通法規政策諮詢、行業法律事務及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承辦交通運輸業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對行業內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政治理論學習及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制訂行業教育發展規劃和幹部職工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技工考評,職工福利,就業保險,考核獎懲,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承辦統戰、出國(境)審查、社團管理等相關工作。
基本建設股
承擔交通運輸業發展戰略研究和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畫;並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交通建設大中型項目的行業審查和報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重點工程後評價工作;承擔交通環保、外資引進和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等工作。負責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技術引進和開發、科技成果鑑定、推廣套用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信息化、節能減排、技術標準、質量和計量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檔案審核備案及監督指導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及水路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及水路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定額等管理工作;承辦勘察、設計、施工、工程諮詢監理單位的資格審核及管理工作;承擔大中型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設計、施工設計圖審核及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資金管理和審計股
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非稅收入、外匯、信貸、利用外資、政府採購初審等有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審計及監督工作;開展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管理審計、經濟效益審計以及重要經濟事項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承辦縣局管理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 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縣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局隸屬縣交通運輸局管理,其他有關機構編制事項嚴格按照施編髮〔2009〕12號檔案執行。
(二)根據省編辦字〔2002〕70號和州編辦發〔2002〕29號檔案精神,縣地方海事處為縣交通運輸局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股、安監股,事業編制4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處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 負責有關水上安全監督、船舶檢驗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操作規程在轄區內的貫徹執行;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組織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檢驗費等規費的徵收、解繳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址: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縣
施秉縣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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