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規範介紹
2 本規範既是移動部進行
工程管理與工程施工的技術指導標準,又是工程質量
監理部門對室內覆蓋工程進行質量檢查的依據。
3 為保證系統能夠可靠運行,必須嚴格按照本規範及相關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
主機安裝
安裝位置要求
1.1.1安裝位置必須保證無
強電、
強磁和強腐蝕性設備的干擾;
1.1.2主機安裝場所應乾燥、灰塵小、且通風良好;
1.1.3主機安裝位置便於
饋線、
電源線、地線的布線;
1.1.4主機安裝在室內。安裝主機的室內不得放置
易燃品;室內溫度、濕度不能超過主機工作溫度、濕度的範圍;
1.1.5主機掛壁式安裝時,主機底部距離地面為1米,在移動機房、
交換機房等特殊機房內安裝時,主機底部或頂部應與其它原有壁掛設備底部或頂端保持在同一水平線上;
1.1.6主機落地式安裝時,龍門架底座或主機座應與牆壁距離0.8米,在移動機房、
交換機房等特殊專用設備機房內安裝時,應與原有設備保持整體協調。
1.1.7
微蜂窩機房內主機需加裝空調擋板時,由分布廠商負責安裝;如微蜂窩機房內需做
隔斷,由負責安裝主設備的施工單位負責,根據石棉瓦、門窗、面積、台階做預算,報給建設單位和監理方。
1.1.8建議主設備安裝及微波安裝在分布工程施工期限間進行,根據分布廠商與業主之間的協定,分布廠商須事先告知安裝主設備的施工方是否需要加裝電錶,如需裝電錶,由安裝主設備的施工單位負責。且電錶安裝位置要便於察看。
1.1.9主機安裝時工作人員應配戴乾淨手套,以保證設備表面的清潔。
天線安裝
2.1 天線架安裝:
2.1.1各類型天線支架應結實牢固,支掌桿要垂直,
橫擔要水平,安裝位置要符合
設計方案;
2.2 方法
2.2.1各類型天線安裝詳見天線安裝使用說明書,天線選用依據設計方案;
2.2.2所有天線必須牢固地安裝在其支撐架上或建築物天花板下,安裝位置符合設計方案;
2.2.3室內天線外露安裝時,必須戴乾淨手套操作,保證天線美觀且不破壞整體環境;天線暗裝時,必須提前通知監理,以便到現場檢查。
2.2.4天線安裝在無
吊頂的位置時,必須用“馬蹄形”支架固定,保證天線安裝牢固、穩定。
附屬檔案安裝
附屬檔案是指固定
功分器、
耦合器用的專用固定座、托盤及配電箱、電錶、電源插座、電源保護開關、接地排等;
3.1 專用固定座用四個M6x60的
膨脹螺絲牢固固定在牆壁上,功分器、耦合器安裝在托盤上,同時位置必須符合設計方案;
3.2接地排的安裝:
3.2.1接地排水平安裝於主機左/右下方,線排下邊緣距離地面0.1米—0.2米水平安裝
3.2.2接地排用兩個M10x60的膨脹螺絲牢固穩定地固定於牆上。
3.3 電源插座
3.3.1乾放接電源不得使用插線板,一律使用空開。
3.4
乾放/托盤安裝在豎井等非公共場所內,須安裝在1.7米左右高度易於維護的位置,乾放/托盤沒有安裝在豎井內,而是安裝在如車庫等經常人員走動的公共場所,且安裝位置在2米以下易導致乾放/托盤被人為破環的,須加裝鐵皮箱保護。
走線
4.1 射頻:
4.1.1所有饋線必須按照設計方案(檔案)的要求布放,要求走線牢固、美觀,不
得有交叉、扭曲、裂損情況;各種套管須用同色扎帶、膠布進行綑紮、纏繞;
PVC須用PVC對接管進行對接。
4.1.2走線用
喉箍、扎帶和L型饋線座、單/雙孔波導卡、隔牆碼、PVC管卡碼等進行固定。室外走線淮河以北可用喉箍、單/雙孔波導卡、隔牆碼固定。
4.1.3工程走線裸露部分(除線井內)必須加套白色PVC管,拐彎處用波紋管連線,拐彎波紋管長度不大於0.3米。尾纖全部加套波紋管。天花板內不用PVC管或金屬軟管,如特殊地區或特殊單個工程要求天花內也要套PVC管,則由客戶提出,同時在設計中必須明確提出,另作說明。
4.1.4加套PVC管的饋線水平/垂直走線固定間距為1米,未加套PVC管的饋線水平/垂直走線固定間距為0.8米;
4.1.5加套PVC管的饋線在走線架或牆壁垂直走線時,每隔9米必須用扎帶把饋線固定於走線架或其它固定件上,以防止饋線因自身重力而引起饋線下墮;
4.1.6垂直走線或必要的空中飛線若無法固定,則預先將饋線用扎帶或電纜掛鈎固定在鋼絲繩上,鋼絲繩兩端用膨脹螺絲、
地錨、緊繩卡和調節環拉緊。客戶特別要求時,必須安裝專用走線架;
4.1.7上、下樓層的布線要求安裝在弱電線井內;
4.1.8饋線轉彎半徑:7/8饋線大於150mm,1/2饋線大於120mm,8D饋線大於70mm;
4.1.9室外饋線進入室內前必須有一個滴水彎,
波紋管滴水彎底部必須剪下一個漏
水口,以防止雨水沿饋線進入室內,入線口/孔必須用防火泥密封;
4.1.10室外饋線加套PVC管後,水平布線的PVC管每6米在PVC管下方必須切口,作漏
水口;
4.1.11對於地下車場等特殊場所,饋線無法靠牆布放,又無走線架時,必須每隔1.5米安裝一個饋線吊架,以供線管布線固定,且布線應高於消防管道或排氣管道;線纜不能在消防管道、熱力管道、通風管道及其他管線上布放、綑紮,須打吊筋,套鍍鋅管(或PVC管)。
4.1.12所有饋線避免與消防管道及強電高壓管道一起布放走線,距強電不得少於30厘米,確保無強電、強磁的干擾;
4.1.13禁止饋線沿建築物
避雷網帶或避雷
地線綑紮一起布放走線。
4.1.14饋線穿牆須做套管保護。穿牆套管必須是整根管全部穿牆,套管與套管搭接處不允許接頭留在牆體內,可允許留在牆體的兩側。如檢查時發現有假套管現象,發現一處罰款5000元人民幣。
4.1.15線纜須嚴格控制,廢纜不可超過實際用纜的8%,設備廠商須做線纜長度測試表格,由施工單位與廠家督導共同填寫並上報監理,監理進行核實。
4.1.16托盤器件之間的跳線及開線尾線,要求拐彎處角度不能太小,否則會影響
駐波比的測試。
4.1.17吊頂天棚內的走線必須在適當距離處與吊筋綁紮,不允許綁在其他管線上。
4.2 電源:
4.2.1電源走線要加套PVC管,走線要平直/垂直美觀;
4.2.2電源線如遇穿牆走線,穿牆部分必須加套PVC管或波紋管加以保護,穿牆孔/
4.2.3電源線加套PVC管水平/垂直布線的固定間距為1米,在100x40的線槽內布線的
固定間距為0.3米;
4.2.4電源線不可與電纜平行布放,更不可布放在電信井道中,要避免與弱電系統一併布放。
4.3 地線:
4.3.1母
地線使用25mm的銅蕊橡膠皮包線,子地線使用16mm的銅蕊橡膠皮包線;地線並和銅鼻子進行連線。
4.3.2地線如遇穿牆走線,穿牆部分必須加套PVC管或波紋管加以保護,穿牆孔/口必須用防火泥加以密封;
4.3.3每台乾放設備、微蜂窩設備須各自安裝獨立的地線,不可共用一根地線;地線須按國標規定,用黃綠色專用線,須加裝平墊、彈簧墊擰緊。乾放接地點必須作處理,儘量不同一點接地。4.4機房走線:4.4.1在有防護靜電板的交換機房、移動機房等其它特殊機房布線時,饋線、地線、尾纖、電源線均可直接在地板下布線,但各類走線必須加套相應的PVC管或波紋管且必須分開布線,並適當用扎帶固定,布線要整齊美觀; 4.4.2在無防護靜電地板的機房布線時,有走線架必須在走線架上布線,無走線架
時則沿牆面、邊布線,各類走線必須加套相應的PVC管、波紋管、線槽等,固定原則與
射頻走線相同。
連線
5.1.1主機/分機、天線、耦合器、功分器接口為N-K座,饋線為N-J頭;
5.1.2饋線接頭與主機/分機、天線、耦合器連線口連線時,距離饋線接頭必須保持
50mm長的饋線為直出,方可轉彎;
5.1.3饋線接頭與主機/分機、天線、耦合器連線口連線時,必須連線可靠,接頭進
絲順暢,不得野蠻死扭。
5.1.4饋線與接頭的連線處須用熱縮管封固,封固位址尺寸統一,不能用電工膠布包裹。
5.2 電源:
5.2.1提供給主機/分機的電源必須穩定,交流電電壓允許波動範圍為198V—242V;
5.2.2主機/分機必須安裝配電箱,配電箱的安裝位置可靠近主機/分機,與主機/分
機同高,也可安裝在用戶指定位置,但須置於不易觸摸或不易被破壞的地方;
5.2.3電錶、插座、電源漏電保護開關均置於配電箱專用位置;
5.2.4主機至配電箱的電源線須截斷,無需使用插頭,線頭直接接於漏電保護
開關上。如電源線不夠長時,可以駁接,但火線、零線、地線須錯位駁接,
並用錫焊焊接,焊接處先用電工膠布包裹後,再用熱縮管封固;
5.2.5主機輸入電源,必須火線、零線、地線相對應連線,不得錯接;
5.2.6連至主機的電源線不能和其它電纜綑紮在一起;
5.2.7交流220V供電電源線採用2.5mmx3的橡膠皮包纜線;
5.2.8直流(-48V、24V)供電電源線採用2.5mmx2的橡膠皮包纜線;
5.2.9連線電源時,必須作好安全防護工作,以絕對保證人身安全。
5.3 地線:
5.3.1主機/分機與接地線排的連線地線為子地 線,用16mm銅蕊橡膠皮包線連線;
5.3.2饋線上的接地點直接用防水膠泥密封再用電工膠布包裹,接地排或地網上的
接地點必須加塗黃油作防水、防鏽處理;
5.3.3主機用尾纖和適當
光衰減器或光法蘭頭與用戶的光纜連線,注意保護尾纖頭
以防止碰撞,使用前用無水酒精清潔尾纖頭以防止灰塵沾染;
5.4.4連線時插銷與插孔要準確對位,連線螺母要擰到底。
標識
6.1 室內分布系統標籤用專用標籤,天線標籤用專用聯通標誌。
6.2 室內分布系統工程內所有設備均必須貼上標識,貼於設備的顯眼處,且不影響整體環境的統一協調性,以保持整體美觀;天線標籤須貼在天線外圈上的來線方向,不可貼在天線的正中,“中國結”橫向貼;主設備及乾放設備須貼聯通的“中國結”標籤,貼在設備的右上位置,乾放須貼標籤分別註明G網設備和C網設備。
6.3 主機、電源必須加掛警示牌;
6.4 饋線的走向以系統信源下行為去向,即以施主天線或與基站直接耦合點為起始端,用戶天線為最終端點。起始端標籤為:“TO-設備代號”,終止端標籤為:“FROM-設備代號”;
6.5 饋線及地線兩端均須貼上標籤,以標明走線的去向與來源。標籤均貼於距線頭20mm處;
6.6 在並排有多個設備或多條走線時,標籤必須貼在同一水平線上;
6.7 在同一工程系統原理圖內不得有相同的設備代號;
6.8 設備代號種類:
6.8.1無源設備代號:
天 線:ANTn–mF
功分器:PSn–mF
耦合器:Tn–mF
電橋/合路器:CBn–mF
負 載:LDn–mF
衰減器:ATn–mF
6.8.2光纖設備代號:
主機單元: HSn-mF
遠端單元: RSn-mF
光路功分器: OPSn-mF
6.8.3有源設備代號:
幹線放大器:RPn-mF
主機單元: HUBn-mF
6.8.4饋線
起始端:TO - 設備代號
終止端:FROM - 設備代號
n表示設備的編號,以每樓層編一次序號;m表示該設備安裝的樓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