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領料單是一次有效的領料憑證。每次領用材料,領料單位均應根據施工用料計畫,填制領料單,經領料單位負責人簽章後送交倉庫發料。領料時,材料保管人員和領料人員共同檢査領料的數量、品種和質量,經核對無誤後,雙方在領料單上籤章,證明領料手續完成。領料單應一式數聯。
其中,一聯領料後由領料部門帶回留存;一聯倉庫留存,作為登記材料保管明細帳的依據;另一聯由倉庫轉交財會部門,作為登記材料分類帳和編制發料憑證匯總表的依據。為了正確計算建築產品成本,對已領而未耗用或不再需用的材料,應辦理退料手續,填制退料單,或用紅字填寫領料單,以便正確計算本期工程或產品的成本。對於下月份仍需使用的材料,可辦理假退料手續,即僅從帳面上沖回領料的數量,下月初再填制領料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