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衛星(安徽省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方衛星(安徽省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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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衛星,男,漢族,1957年10月出生,安徽巢湖人,大學本科學歷。1976年3月參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安徽省水利廳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水利廳紀檢組組長。

2019年12月31日上午,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方衛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衛星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巢湖
  • 出生日期:1957年10月
  • 職業:安徽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逮捕,提起公訴,一審開庭,一審判決,

人物履歷

1976年03月——1978年09月,安徽省貴池縣烏沙公社下放知青;
1978年09月——1982年08月,安徽大學中文系中國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生;
1982年08月——1985年06月,安徽省銅陵市廣播電台編輯記者;
1985年06月——1988年09月,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山區政府秘書;
1988年09月——1990年11月,安徽省監察廳研究室工作人員;
1990年11月——1992年12月,安徽省監察廳研究室副主任科員;
1992年12月——1993年04月,安徽省監察廳研究室主任科員;
1993年04月——1996年08月,安徽省紀委辦公廳正科級紀檢員、監察員;
1996年08月——1999年12月,安徽省紀委《江淮風紀》雜誌社副總編(副處級);
1999年12月——2002年01月,安徽省紀委執法監察室副處級紀檢監察員;
2002年01月——2008年03月,安徽省紀委執法監察一室副主任(正處級);
2008年03月——2011年04月,安徽省紀委執法監察二室副主任(正處級);
2011年04月——2013年12月,安徽省紀委執法監察二室主任;
2013年12月——2015年08月,安徽省紀委派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2015年08月——2017年11月,安徽省紀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2017年11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19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訊息:安徽省紀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組原組長方衛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4月15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紀委、安徽省監委對安徽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方衛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方衛星違反政治紀律,為掩蓋違紀違法事實,要求他人隱瞞違紀違法事實並自行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大操大辦其女婚禮,收受禮金、購物卡等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長期占用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方衛星身為紀檢監察幹部,背棄理想信念,背離職業操守,既主動權力尋租,以案謀私,又甘於被“圍獵”,長期與私營企業主稱兄道弟,大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紀檢監察幹部形象,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方衛星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9年5月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訊息,安徽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方衛星(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方衛星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9年5月,安徽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方衛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衛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方衛星,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阜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方衛星在擔任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執法監察二室副主任、主任,省紀委派駐安徽省水利廳紀律檢查組組長、省水利廳黨組成員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8月7日上午,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派駐安徽省水利廳紀律檢查組組長方衛星受賄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方衛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安徽省紀委執法監察二室主任、安徽省紀委派駐安徽省水利廳紀檢組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先後收受多人財物合計264.3514萬元,其中索取他人5.57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方衛星對指控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認罰。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黨員幹部及方衛星的近親屬旁聽了庭審。法庭將擇期進行宣判。
2019年12月31日上午,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水利廳紀檢組組長方衛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方衛星利用其擔任安徽省紀委執法監察二室副主任、主任、省水利廳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水利廳紀檢組組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58.7814萬元,索取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5.57萬元,總計264.3514萬元,數額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方衛星有坦白情節,且認罪悔罪,並主動退繳違法所得,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方衛星當庭沒有表示是否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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