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桂(清朝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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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桂(1702—1786)字友蘭,號雲軒,又號文祖,湖南巴陵人,方顯子,清朝官吏。從顯平貴州苗有功,議敘。父喪終,以知縣發廣東,補英德,調潮陽。以善折獄名。舉卓異,擢雲南昆陽知州,署安寧。乾隆二十年,擢臨安知府,署澄江。調東川,丁母憂。服除,授甘肅鞏昌知府。鞏昌及平涼、慶陽三府飢,詔發西安藩庫銀六十萬治賑,大吏檄桂任其事。至平涼,饑民待食急,適部撥城工銀三十萬先至,桂以便宜留治賑,饑民賴以全。三十三年,遷浙江寧紹台道。故事,定海戰艦九歲更造,則移致寧波船廠,取其值輸之官,名曰“折變”。奉檄裁戰艦,桂請視時值倍之,部駁坐短估,戍伊犁。三十七年,放還。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桂
  • 別名:友蘭
  • 出生日期:1702年
  • 逝世日期:1786年
  • 出生地:湖南巴陵
生平,後代,

生平

方桂,今岳陽縣龍灣鄉畫眉村人。雍正十年(1732年)鄉試中舉,隨父方顯平息貴州苗變,吏部核議,隨帶軍功加二級。乾隆九年(1744年),步入仕途,歷任廣東會同(今海南瓊東縣)、英德、曲江、潮陽等縣知縣,後升雲南昆陽州官,乾隆二十年(1755年),任臨安、鞏昌、蘭州知府,浙江寧紹海防兵備道等職。為人剛直不阿,為官清正廉明,甚得民心。
會同縣位於海南島東北,與陸地隔絕,歷史上為官者視為畏途。方桂到任後認真務政,關心民疾,有所作為。及至他調任英德知縣時,會同百姓數十人號泣於轎前,沿途父老,捧茶壺漿,奉獻道旁。英德縣出產一種奇異的石頭,百姓苦於服勞役為縣衙採石。方桂任知縣5年,不僅自己不收藏異石,也從不取異石贈送他人,遂廢免了採石之令。潮陽縣積案多,方桂上任時,訴狀多達2000多件,他每天聞雞即起,閱卷到深夜,專心審斷,僅幾個月,即將所有積案處理完畢。安寧縣有一名叫楊珍的暴徒,橫行鄉里,魚肉鄉民多年,前幾任知縣均奈其不何。方桂代理該縣縣政時,即將楊珍逮捕,嚴加懲辦,百姓無不拍手稱快。後來,方桂從外地再次調回安寧時,百姓遮道相迎,走在最前面的正是楊珍。原來,楊珍已改過自新,感激方桂嚴法治之而又善意誨之,使他不致犯下死罪。
方桂思維縝密,擅長推理和察言觀色,審案破案頗有建樹。他任英德知縣時,聞報城西旅店有刀客留刀而逃,便招集城內所有鐵匠,探查制刀購刀之人,迅急捕獲刀客,經審訊刀客,果然是個殺人兇手。又一次,一過境滿載之客船在縣城失蹤。方桂急派人了解船客蹤跡,沿江尋找,在縣城北冒峰山下發現一具已腐爛的屍體,屍身雖無法辨認,但腰間佩帶的鑰匙卻與船客箱鎖吻合,遂捕船夫審訊,使其招供見財起意殺人劫貨之實情。
方桂為官一生,兩袖清風,政績卓著,深受百姓擁戴,也多次得到朝廷褒獎;但也因其剛正,遭到朝廷戶部官吏的妒忌。有人誣陷他在寧紹道員任內,“貪污”3隻戰船的出售款,朝廷聽信了讒言,謫貶方桂於新疆伊犁。朝野官員知他蒙冤受屈,指責戶部大臣“不為國愛惜人才,聽信讒言,以快一己之私”。
後來,方桂被放歸故里,自題居室楹聯曰:“帝許閒身歸畎畝,天留老眼看人生”,道出了自己超然無奈的心境。他在家鄉居住14年,繼續樂善好施。為方便行人,他出資在龍灣畫眉灣1.5千米的油龍灣溪上修建了石橋。主修了《東川府志》、《州縣條約》。

後代

方桂生5子,長子應清,三子應和,五子應綸,皆有所成,聞名遐邇。方桂逝世,葬於老屋右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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